张栢芝涉违约 助手同意因张主演电影票房不好 有人称她烂片女王
艺人张栢芝被指违约案今(9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被告张栢芝一方传召涉案时担任其助手的周静仪(现为经理人)出庭作供。周指,担任张的私人助手逾20年,会处理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及税务问题。就原告余毓兴指称,张就两部片约收取276万订金后,拒拍电影,周庭上否认张曾收取该些订金,也非拒拍电影,而是余当时未有接触她们,称“系佢唔开(指余不开拍电影),唔系佢开我哋唔拍”。此外,周在电邮中向余指,要电影各方面均符合要求才接拍,并称“因为不想做烂片女王了”。经理人庭上同意,张当时主演的电影,其票房成绩不好,故有人称呼张“烂片女王”。
原告为余毓兴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为张栢芝。
张栢芝现时的经理人周静仪(Emily)作供指,她成为张的经理人前,已担任其私人助手25年,清楚有关其工作的文件及税务等资讯。原告方问周,是否会想保护张栢芝的形象,周回应:“全部我都想保护,唔止系形象。”
张栢芝助手否认 余毓兴是张的全球独家经理人
周称,有99%的文件都是她给张签署,故张签过的文件,她都会记得。在2011年7月,张购入世纪大厦物业的手续,包括银行、律师、按揭等均由她处理。当时因周转不灵,故周找了余毓兴帮忙。余回应指,可以预支4千万片酬的形式协助张,“拍一部抵消一部”。但周否认,余是张的全球独家经理人。
余声称就两部片约,向张支付了276万的订金,周否认张曾收取该些订金,亦不同意该些款项直接给了张。原告方质疑,张当时表示“要揾钱”,签片约后却声称“1蚊都无收”。周回应:“系无收到㖞,收唔到啰!”
助手指张栢芝不是拒拍余的电影 而是余当时未有接触她们
原告方续引述周与余的电邮,周曾在电邮表示要电影各方面均符合要求,张才接拍,周并在电邮称:“因为不想做烂片女王了”。原告方问周,是否因为知悉张主演的电影,其票房成绩不好,故有人称呼张“烂片女王”,周同意。
惟周否认张拒拍余的电影,强调在2012至2013年度,余未有接触她们,称“系佢唔开(指余不开拍电影),唔系佢开我哋唔拍”,此情况与张的档期或剧本等因素无关。
案件编号:HCA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