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政府刊宪宣布提名期由10.24至11.6
选举事务处今日刊宪(10月3日)宣布,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提名期由10月24日(星期五)开始,至11月6日(星期四)结束。选举管理委员会已为10个地方选区、28个功能界别和选举委员会界别委任了选举主任,负责接收提名表格及处理其他选举事宜。有关是次选举及委任选举主任(附有选举主任办事处的地址)的公告,亦已于今日刊宪,并上载至选举网站。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7日举行,地方选区、功能界别与选举委员会界别分别会选出20、30和40名议员。地方选举与选委界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功能界别方面,有12个组别接受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递交提名,包括: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第一);工业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务界;进出口界,以及保险界。
地方选区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100名但不多于200名有关选区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且必须同时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委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委会5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
功能界别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有关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同时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委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委会5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
至于选委界别,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委会5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
提名表格可于办公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周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在选举事务处两个办事处或有关的选举主任办事处索取,亦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于选举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