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汉标|突破樽颈——北都专属法例的迫切性与平衡点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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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都会区作为香港未来发展的重点项目,旨在打造创新科技和宜居社区的枢纽。然而,在现有法例框架下,发展进度往往受制于繁复的行政程序和审批瓶颈,这不仅延缓了项目提速落成的目标,亦影响了整体经济活力。《施政报告2025》提出政府将引入“加快发展北都”专属法例,涵盖六项主要范畴,包括成立法定园区公司、设立专项拨款渠道、促进要素跨境流动、加快审批建筑图则、简化程序调整规划限制、以及加快土地赔偿。归纳专属法例的目标,在于简化各项发展的程序,回应了香港过往多年,大型基建和发展项目动辄耗时十数载的弊病。

北都发展涉及多项政策,由土地规划、财务审批、基建工程,以至招商引才等等,需要政府多个部门无缝协作,这确实迫切需要一系列法定框架,让执行政策部门和投资企业,有法可依,方能提速落成和达至增加经济效益。

专属法例若能落实,将可在多方面提速发展。首先,成立法定园区公司,并赋予其灵活运用资源的权力,有助招商引资的政策成效。招商引资涉及多方面的政策与资源配合,包括税务优惠、人才签证、出入境便利政策,以至土地规划的灵活性等等。若按现有制度框架逐项政策作出修订,必然费时并有碍政策协作和招商引才的效果。再者,专属法例可简化土地收回与补偿流程,减少因时间延误而带来的成本上升。

北都发展过程中,中港两地的人流、物流必然会大幅增加,不同企业、科创公司,以至高等学府,对资金和数据的灵活流动均会有庞大的需求,这亦是国际创科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落户北都的关注点。因此,专属法例赋予跨境流动的制度保障,将可以巩固香港与深圳协同发展的基础,亦是吸引海内外企业的条件。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昨日(10月3日)在立法会上表示,专属法例的总方向不应是复杂及巨细无遗,会先订立主线框架,再按发展需要,订立附属法例,再由立法会审议把关。以往政府应对社会需要,会制定附属法例方式加快立法过程,处理紧急或技术性事项,例如公共卫生、行政细则的相关规定。

在专属法例的框架下,以附属法例的方式处理北都发展需要,既能简化程序,缩短法律审批时间,亦具有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笔者乐见政府计划明年中将法案提交立法会,并争取明年内完成立法工作。

然而,专属法例涵盖的层面广阔,达到提速发展的同时,亦须在效率、公平与透明度之间取得平衡。在法例制订的过程中,社会不同持份者、专业团体的参与和提供意见,将可以令政府更准确了解企业和市场的实际需要,从而制定适切的法例。

为此,笔者建议政府应考虑成立一个由不同界别组成的专属法例咨询组织,加入议会代表、专业团体和业界人士,为法例内容及执行细节提供意见,在提速发展北都的同时,亦能兼顾新法例执行,以至业界适应的需要,从而达至拆墙松绑、提速基建、吸引企业和专才落户,促进香港与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方向迈步向前。

作者龙汉标是立法会(地产及建造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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