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香港应立法禁止十六岁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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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卓峰

近日,澳大利亚通过立法,将于2025年12月起,全面禁止16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开设或持有社交媒体帐户,违规企业将面临巨额罚款。此举旨在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风险侵害,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香港作为国际都会,青少年网络安全问题同样日益严峻,笔者认为,香港应积极借镜澳大利亚经验,尽快推动类似立法,为下一代构建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香港青年面临网络危机

香港青少年身处高度数码化的社会,智能手机普及率极高,社交媒体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这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诸多隐患:

第一,网络成瘾与心理健康问题: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社交媒体,每日花费数小时浏览短视频、动态消息,不仅影响学业,更导致睡眠不足、注意力涣散。更严重的是,社交媒体上的“完美生活”展示容易引发青少年焦虑、抑郁及自卑心理,尤其是当他们将自身与网络上的光鲜形象比较时,容易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

第二,网络欺凌与仇恨言论:匿名性使得社交平台成为欺凌温床。青少年遭受语言攻击、排挤、恶意造谣的事件屡见不鲜,对其心灵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部分极端或仇恨言论更可能扭曲他们的价值观。

第三,隐私外泄与数据滥用:青少年对隐私保护意识薄弱,容易在平台上过度分享个人信息、位置、照片等,这些数据一旦被别有用心者获取,可能导致骚扰、诈骗,甚至人身安全威胁。社交媒体公司如何运用这些数据,更是监管灰色地带。

第四,不良内容泛滥:尽管平台设有社区守则,但色情、暴力、自残、鼓励饮食失调等不当内容仍层出不穷。算法推荐机制可能将青少年困于“信息茧房”,不断推送同质化负面内容,加剧其心理风险。

第五,网络诈骗与剥削:青少年判断力不足,容易成为网络钓鱼、虚假购物、投资骗局等的目标,更有甚者可能被诱导进行不当行为,或遭受性剥削。

措施不足亟需法律护栏

面对这些风险,香港目前主要依赖学校教育、家长监督及平台自律,显然力有不逮。

教育局推行的网络安全教育虽有助益,但属软性约束,难以抵挡社交媒体的巨大吸引力与商业模式的侵蚀。家长方面,或因工作繁忙,或因技术隔阂,无法有效监管子女的网络行为,亲子间因此产生的冲突亦时有所闻。至于平台自律,其商业利益与用户福祉时有冲突,单靠其道德自觉,无异于与虎谋皮。

澳大利亚的立法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将保护责任明确置于科技企业身上。该法规定平台必须采取“合理步骤”进行年龄验证,并禁止十六岁以下用户注册,且不设家长同意豁免条款。这种“源头堵截”的方式,能更直接地减少青少年暴露于高风险环境的机会。

借镜澳大利亚构建香港防护网

香港在制定类似法规时,可参考澳大利亚框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第一,明确法律定义与范围:法律需清晰界定何为“社交媒体平台”。除了Facebook、Instagram、TikTok、Snapchat、X(前Twitter)等主流平台,对于Reddit、Discord等青少年聚集的论坛或通讯软件,以及新兴平台,也应有动态评估与纳入机制。同时,需明确区分“创建帐户、参与互动”与“无帐户浏览内容”——后者如透过网页浏览器观看公开影片,可不在此限,以平衡资讯获取自由。

第二,确立严格的平台责任:法例应强制要求社交媒体公司承担年龄验证的主要责任。它们必须投入资源,开发或引进有效的年龄验证技术,如人工智能面部年龄估计、与官方数据库核对等,并持续防止未成年人绕过限制注册新帐户。对于“合理步骤”的标准,需有明确指引,避免平台敷衍了事。

第三,设定具阻吓力的罚则:参考澳大利亚最高五千万澳元的罚款,香港也应设立与企业规模相匹配的巨额罚款制度,并可考虑对屡教不改者施加更高罚款,甚至限制其在香港的营运,以确保法律威信。

第四,不设家长同意豁免:澳大利亚立法不允许家长同意推翻禁令,此点尤为关键。若开放此例外,将极易被平台利用作为免责借口,也可能因家长对风险认知不足或溺爱子女,导致防线形同虚设。统一的年龄标准能提供最清晰的遵从依据。

第五,配套措施与公众教育:立法同时,政府需加强公众宣传,解释政策初衷,争取社会共识。学校应强化媒体素养教育,教导学生批判性看待网络信息。家庭也需配合,引导子女发展线下兴趣,减少对虚拟世界的过度依赖。

回应潜在质疑

任何重大变革必然伴随争议,预期反对声音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科技公司游说。如同澳大利亚面临的情况,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以“技术困难”、“侵犯隐私”、“阻碍创新”为由反对。然而,保护儿童安全是普世价值,不应被商业利益凌驾。技术难题理应由拥有庞大资源的企业设法解决。

其次,言论自由与获取信息的担忧。禁令旨在限制“参与式帐户使用”,而非“资讯获取”。青少年仍可透过无需登录的方式浏览公开资讯,其学习与探索的需求能得到保障。在风险与权利之间,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应是更优先的考量。

最后,法律挑战。完全杜绝未成年人使用并非易事,但这不应成为无所作为的理由。法律的主要作用在于确立规范,将责任明确归属,并推动技术与监管手段不断进步。

保护青少年,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当教育与劝喻效果不彰时,果断的法律介入便显得必要。澳大利亚的立法为全球树立了重要榜样,展示了政府直面科技巨头、捍卫下一代福祉的决心。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一直重视家庭价值与青少年培育,更应把握时机,深入研究并启动相关立法程序。让我们借他山之石,为香港的青少年筑起一道坚实的数码防护墙,让他们能在更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这不仅是对当前问题的回应,更是对未来投资。

作者笔名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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