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立法会议员持有多重国籍——身份制度模糊与社会公平危机
来稿作者:余春
你知道香港有多少人同时拥有两本、甚至三本护照吗?移民顾问估算,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港人可能高达数十万。他们在不同国家置业、享受福利,甚至在危机时迅速撤离香港。对个人而言,这是一种保障;但对香港社会而言,却是一个正在扩大的制度隐忧。
近日,一名立法会选举功能界别候选人公开表示“不会放弃外国国籍”、“拥有外国护照也是爱国”,引起社会争议。这并非孤立事件,事实上,由于国籍制度的模糊,导致身份认同的错置,早已引发不少负面影响,对社会公平与福利负担也存在一定隐忧。
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然而,香港回归后,国家并未强制港人放弃其他国籍,而是容许把其他国家护照视为旅游证件。香港入境处据此采取一种务实的“默许”:只要不主动申报,便可同时持有中国香港特区护照与外国护照。
《香港基本法》容许不超过20%的立法会议员拥有外国居留权或非中国籍,而《立法会条例》则容许12个功能界别的议员可以豁免有关国籍和居留权的规限。
制度模糊带来公平危机
这种安排源于历史过渡,但在今日已演变成结构性问题。结果是,香港出现大量“实际双重国籍”人士,甚至有人拥有三重、四重国籍。对个人而言,这意味着更多选择与保障;但对社会而言,却带来身份认同、法律责任与公共资源分配的复杂挑战。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籍被视为一种资产。许多港人透过移民计划获取外国身份,以便享受教育、医疗、退休保障,甚至作为“逃生门”。然而,当国籍成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身份认同与社会责任便可能被稀释。
这不仅是政治问题,更是公共政策的隐忧。拥有外国国籍的人,是否仍应享有香港的公共医疗、房屋、教育资源?若他们同时在海外享受福利,是否构成制度性不公平?多重国籍人士在香港获取利益,但在危机时选择以外国身份撤离,是否合理?当公职人员或社会精英保留外国身份,他们所谓的“爱国”与“承担”是否只是口号?
厘清权责确保利益一致
香港身份制度的模糊源于历史,但随着“爱国者治港”与社会公平议题升温,这种空窗已难以维持。若不及时改革,未来可能出现公共资源分配失衡,导致基层不满;政治信任危机,削弱治理效能;甚至香港在国际定位上陷入身份混乱,影响国家安全与政策协调。
香港回归已超过四分之一世纪,是时候正视身份制度问题。新加坡的国籍政策或许能提供借鉴。新加坡实行严格的单一国籍制度,成年人不得同时持有其他国籍,只有未成年人在特殊情况下可暂时拥有双重国籍,但必须在22岁前选择保留新加坡国籍并放弃其他国籍。外国人入籍新加坡成为“公民”时,必须放弃原有国籍,违规者甚至可能被褫夺国籍。这种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国家安全与忠诚,并避免兵役或公共责任的漏洞。
香港应该考虑逐步建立国籍透明制度,要求公职人员及高层决策者公开国籍状况,以保障社会信任。同时,检讨福利资格,厘清多重国籍人士在公共资源分配上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制度漏洞。更重要的是推动身份教育,让国籍不只是护照,而是责任与承诺,并与中央协调改革,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双重国籍”问题,确保制度与国家政策一致。
身份制度决定香港未来
国籍不仅是个人选择,更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当香港居民享受本地福利与国家保护时,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若有人移居海外、不再缴纳香港税款,却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仍回港领取福利,例如医疗服务,这对本地纳税人公平吗?
制度若持续模糊,香港将面临公平与信任的双重危机。拥有更多资源、取得多个国籍、享受多重保障,就是“醒目”的香港人?香港不需要公职人员空谈爱国,而是需要清晰的制度与长远的身份规划。唯有如此,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作者笔名余春,是一名只有特区护照的普通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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