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45年9月2日签署投降书 为何中国抗战胜利纪念日是9月3日?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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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为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阅兵。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投降书,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为何是9月3日?对此,陆媒2日专门刊文解释。

《大公报》于1945年8月15日的报道。(极目新闻)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通过电台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然而,部分日军并未立即放下武器,顽抗至8月底9月初才陆续停战。1945年9月2日,日本在东京湾密苏里号战列舰上正式签署投降书。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主持仪式,来自美国、中国、英国、苏联等九国代表出席。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作为第二位签署者,接受日本外务大臣重光葵和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天皇及政府签署的投降书,标志著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结束。

次日,9月3日,国民政府宣布全国庆祝三天,并自1946年起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当日,延安《解放日报》以“抗日战争胜利结束,日寇签字投降”为题报导东京湾受降仪式。陜甘宁边区政府决定9月3日至5日放假三天,并于9月5日在延安南门外广场举行胜利庆祝大会。

《新华日报》于1945年9月3日的报道。(极目新闻)

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曾将8月15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指出,该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1999年,国务院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延续了这一规定。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