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上班时间“偷懒网购”非解雇理由?英仲裁庭判雇主赔15万元
撰文: 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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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就业审裁处(Employment Tribunal)近日作出裁决,判定一名女会计师上班期间每天花约45分钟浏览购物网站而被解雇,属于不公平解雇,获赔14,120英镑(约15万港元)。
每日邮报报道,MK会计师事务所雇主通过预先安装的间谍软件发现,34岁的会计师拉努什卡(Anna Lanuszka)于2023年7月13日至14日期间累计使用电脑1小时24分钟处理个人事务。公司随即以工作时间处理私务为由将其解雇。她当时原本即将从波兰搬至英国常住。
拉努什卡辩称,当她没有其他工作任务时,她被允许将电脑用于个人用途,公司所称的“个人”任务也是与工作相关,但同时她也承认曾在办公室使用电脑处理个人事务,包括寻找新屋时使用Rightmove,并在午休时间浏览亚马逊和Very等网站。
法官Michael Magee明确表示,每日使用工作电脑处理私人事务不足45分钟不构成“过多”,亦非有效解雇理由。而且,MK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Agnieszka Krauze于事主移英前刻意安装监控软体,意图“搜集不利证据”,从而提前终止其合约,以避免她获得两年以上年资所享有的法定保障。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关键三点,第一,公司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电脑处理私人事务;第二,拉努什卡在这2天处理个人事务的时间也没有被证明过多;第三,雇主本人亦存在类似行为。
法官认为,解雇的真实原因是雇主试图避免她在工作满2年、获得完整劳动保障前被辞退,而非其行为本身。拉努什卡2017加入MK会计师事务所,但当公司老板更改公司名称,老板于2021年9月与拉努什卡签署一份新合约。
法官表示,“雇主解雇拉努什卡的真正动机与其工作表现无关,且明显为规避雇佣责任。该名员工实际在公司服务长达5年,属于受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