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草案立法会恢复二读 议员担心改装费转介租户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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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25日)恢复二读《简朴房条例草案》,日后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满足相关的最低标准并获认证为“简朴房”方可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确保相关分间单位能提供合理和安全的居住环境。条例草案旨在订明“简朴房”规管制度规管范围、登记制度和宽限期、最低标准、认证制度、上诉机制、罪行和罚则等。不少议员发言期间,担心分间房营运者将改装费转介租户,以及呼吁政府落实详细的实务守则。

陈克勤(黄浩谦摄)

陈克勤:避免供应不足推高租金 执行过程应有实务守则

法案委员会主席、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指,条例草案是标志处理劣质居所的一个阶段,奠定了法律基础。他指,如法律得到通过,执行过程要有实务守则不断调整及优化具体标准,确保条例有效执行。他又称社会关注落实改造分间房,以及让劣质㓥房退场,但宽限期不能成为观望期,要让住户及业主有清晰预期,避免供应不足推高租金。

梁文广(梁鹏威慑)

梁文广促设简朴房样版供参考

房委会委员、A4联盟立法会议员梁文广称,条例草案列出具体标准,惟分间房间营运者觉得文字标准不够直接令人理解,要有清晰实务守则,希望有简朴房样版间,降低业主改装房间的难度。其次,他担心改装的成本转介到租户,促政府提出建议的装修成本及价格以供参照。

卢伟国(黄浩谦摄)

卢伟国:政府要处理简朴房退场“手尾”

经民联工程界立法会议员卢伟国发言时表示,小时候他在唐楼长大,当时大家不需要㓥房因为共用厨房厕所,然而,今日社会环境难复制共住模式。不过,他促请当局厘清简朴房退场的“手尾”问题,例如认证的简朴房失效后,是否要还原到完全符合建筑物调理的标准?他指简朴房的标准较现行法例稍微宽松。

狄志远(黄浩谦摄)

狄志远:必然有额外成本转介至住客 是得还是失?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则表示,法例生效后,业主被要求提升分间房的质素及环境,必然有额外成本,或转移至住客身上,反问对居民而言,是得还是失?他质疑为何政府不愿设立起始租金。他又称,所谓市场自行调节,不会有租金上升,只是官员的主观愿望。

简朴房|施政报告提出逐步取缔㓥房,订立“简朴房”概念为合规㓥房登记。(立法会文件)
简朴房|施政报告提出逐步取缔㓥房,订立“简朴房”概念为合规㓥房登记。(立法会文件)
简朴房|图为不合标准的“简朴房”窗户,面向四边围封的天井。(立法会文件)
简朴房|“简朴房”至少有一扇可开启的窗户,须面向街道、通道巷、庭院、半围封天井等。(立法会文件)

明年3月起接受登记认证 为期12个月

政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规管制度的条例草案,计划2026年3月1日起,开始接受㓥房登记和“简朴房”认证申请。登记期为期12个月,期内完成登记的单位可获划一36个月的宽限期,让已登记业主或营运者改动单位和申请认证,以符合法例标准。而宽限期前6个月定为“倒数期”,换言之即是2029年9月1日起,禁止已登记但无有效认证的单位订立新租赁。

至于执法方面,将于202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当局强调,会透过社工协助受影响住户寻找居所搬迁,为有需要的住户暂时提供安置,但他们不会因为执法行动而获提早编配公屋单位,以免对其他轮候公屋人士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