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丈夫袭击恐吓 前港姐李明慧供称被告对她怒吼 再用刀架颈
前港姐亚军李明慧于2003年下嫁已故教育家陈树渠之幼子的陈燿阳, 婚后育有一对龙凤胎。陈燿阳涉于本年初在单位内,恐吓及袭击李明慧,陈否认相关控罪,案件今(10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李出庭作供指,案发前一晚曾因聚会日子的事宜与被告争执,案发当日她再提及事件时,被告突然扫跌所有物品及对她怒吼。当被告发现她拍下现场情况时,更意图夺走电话,其后再用刀架在她的颈上,之后更对她说:“我会杀了妳,在妳告诉其他人之前 ”。
被告陈燿阳(58岁,商人)被控1项刑事恐吓及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2025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村道50号某单位,威胁女子陈李明慧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她惊。以及同日同地袭击陈李明慧,因而对她造成身体伤害。
李明慧今以英语作供,指她与被告在2003年结婚,育有一对17岁的龙凤胎,一家居于赤柱。
李明慧指 丈夫朝她怒吼 挥动家具扫跌化妆桌上的物品
李续指,案发前一晚,他们发生争执,事缘被告要求她问女儿以提供一个日子与朋友聚会,当女儿未能立即提供确实日子时,陈当刻感到不悦。
李忆述,案发当日早上,她进入被告的房间(mancave),并与他提及前一晚的事件,惟被告开始朝她怒吼,以及声称会对女儿不好,更用力拍台。李称,她尝试安抚被告,但他开始扫跌桌上的东西,其后经走廊到睡房,挥动家具扫跌化妆桌上的物品,更差点误伤小狗。李称,因为怕被打中,所以她当时没有跟着被告,只是在后面看着被告破坏物品(I just watched him to destroy the item.)。
李指被告以刀从后环绕架在她的颈上 又声言杀死她
李称,当时感到害怕,有拍下现场的照片,及后发送至家庭的讯息群组,其后致电999报警。当被告发现她有拍照时,想抢走她的电话,但不成功。被告随即用一把约长20厘米的小刀,从后环绕架在她的颈上。
李指出,她大声向佣人呼救,佣人听到她的叫唤后,数次尝试叫被告冷静。当时李呆立当场,被告则致电他人,其后对她说:“我会杀了妳,在妳告诉其他人之前 ”李形容,当时感惊慌及觉得难以置信。
李指收拾物品离家时 被告表示不允许她回来 会烧毁她的东西
李称,被告其后留在房间内,她则待在睡房。及后警察到来,她对警察指出房内有刀、药物及工具(drugs and paraphernalia),但因为不想事情闹大,故当时没有落口供。被告其后要求她搬离住所,在她收拾物品时,他对李称以后不允许她回来,会烧毁她的东西,不留痕迹(He said he would burn everything I left, no trace of me in house)她另指出,事件导致其左前臂、右上臂及颈部有瘀伤。
李接受辩方盘问指,她有睡眠障碍,有服食协助入睡的药物Zolpidem。辩方续问,该药物须医生处方,问李是否有管有相关药物的处方,李与律师商讨后决定不回答问题。辩方续指,该药物可能会有失忆及幻觉等副作用,李称不知道。
辩方指李涉案时把被告的电脑摔在桌子上 李回应想引起被告的注意 让他知道自己无理
辩方提及,被告与其胞兄有竞争关系,若然被告罪成,他将会失去部分家族信托公司的主导权(directorship),李称不知道及总括来说不同意(generally don't agree)。辩方向李指出,当天根本没有任何暴力事件发生,李称不同意。
辩方续指,当日李曾经使用电话录音,李称,因为被告每次怒吼(yelling)后都会假装无事发生,亦不会道歉,故她想录音以留下证据。
辩方质疑,当时李曾经把被告的电脑摔(smash)在桌子上,是否想借此激怒被告,李供称当时想引起被告的注意,让他知道自己当时是如此无理。(so that he could know that how’s unreasonable he is being)
案件编号:ESCC2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