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踢猫肚该猫其后亡 求情指猫本身有病 官斥违人性囚5月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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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高材生来港升学,涉以脚踢其室有所养的布偶猫腹部,猫只曾反弹到干衣机,碰巧室友出门后折反并目睹情况。内地生早前经审讯被裁定虐畜罪成。案件今(19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被告称对事感痛心,但指该猫本身亦长期疾病,其死非他那两脚引起。裁判官陈志辉指该猫本身已十分虚弱,被告仍踢其腹部,斥被告行为非常之差及有违人性,判他入狱5个月。

被告称认为证据不足,会提上诉并要求准期间保释,陈官准他以3万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及须交出旅游证件等。

被告余令科(22岁)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指他于2024年7月8日在九龙红磡黄埔花园3期某单位内踢一只猫。

被告余令科求情时称该猫本已有长期病,猫的死亡非其一两脚可以造成。(陈蓉摄)

求情指被告品学兼优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被告没有案底,来自良好家庭,品学兼优,对事件感到后悔,对受害动物的死亡感到痛心。虽然对猫主的饲养方式有看法,同意是用了不合适的方法去处理事件。

指猫死亡由多种原因引起

辩方续指,受害猫有长期疾病,如缺水及膀胱炎,这些情况是由于长期缺乏照顾引起,非由被告一两次脚踢可以造成,反映猫只的死亡由多种原因引起,非完全由被告引致,且本案不涉及长时间的极端武力及使用武器等的手段,望法庭考虑较低的量刑起点。

官斥被告行为有违人性

裁判官陈志辉判刑时指出,案件源于被告不满猫只随处便溺,故用脚踢猫想阻止它,惟残酷对待动物是文明社会不能容忍的行为,亦有违人性,令人极其厌恶。即使曾与猫主讨论,亦不能用脚踢猫,甚至令猫反弹到干衣机上。

认为监禁是唯一合适选择

陈官强调,监禁是唯一合适的选择,考虑到最近虐畜案件有上升的趋势,认为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陈官指,被告在审讯后被定罪,没有证据显示猫只的死亡与其行为无关。陈官强调指:“你喺猫只已极其虚弱嘅情况下对佢做啲咁嘅行为,可以话系非常之差。”遂判处被告入狱5个月。

被告指证据不足会上诉

被告其后表示会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认为本案的证据不足以定罪,有证据可构成合理疑点,且相关证据与辩方有出入,惟法庭未有接纳。辩方另为申请保释以等候上诉获批,被告准以3万元现金保释,条件包括须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得离开香港等。

猫主回家闻巨响揭发

案情指,受害猫是一只布偶猫,男猫主与被告是同住的室友。猫主于2022年领养该猫,猫只平常会待在家中客厅休息。去年7月某日上午,猫主出门后发现忘记带银包及钥匙,他折返住所时,在家门外听到屋内传出巨响,他从铁闸望入单位,见被告用右脚两度踢向布偶猫的腹部,布偶猫被踢至撞向干衣机。

被告指猫到处便溺溺

猫主随即拍门,入屋后见布偶猫躺在地上没有动静,被告指猫只到处便溺。猫主随即报警,并将布偶猫送院。布偶猫最终死亡,惟验尸报告未能确认布偶猫的死因与被告的行为有直接关系。

案件编号:KCCC30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