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疑遭狗咬后想报复杀狗 在公园放置老鼠药 判囚2周准缓刑
撰文: 陈晓欣
出版:更新:
七旬退休老翁疑因曾遭狗咬后,涉在大角咀休憩花园内放置老鼠药疑想报复,但遭清洁工人发现。老翁早前承认2项企图残酷对待动物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斥被告令到动物有机会受影响,判囚他入狱2星期,但准缓刑2年。
承认两项虐畜罪(72岁,退休人士),被控2项企图残酷对待动物罪。控罪指,他分别于2025年2月1日及23日,于九龙旺角聚鱼道休憩花园企图残忍地虐待狗只。
官斥被告下毒任何动物都有机会受影响
裁判官郑念慈指案情严重,被告在没有特定目标的情况下投毒,任何动物都有机会受影响。考虑到被告已还押7日,没有同类的案底,身体状况欠佳,且有向动物机构捐款5千元,反映其悔意,终判被告监禁14日,缓刑2年。
被告曾中风致行动不便
辩方求情指,被告退休前任地盘工人,现依赖高龄津贴4,200元维生,育有两子女。被告今年3月中风,现时行动不便,更患慢性肾衰竭及焦虑等,医生建议被告须定期洗肾。
清洁工扫地发现蓝色颗粒
案情指,公园清洁工今年2月扫地时发现地上有蓝色颗粒状的物体,其上司翻查闭路电视,发现疑似被告所为。康文署职员之后在花盘查看,发现1个印有老鼠蜡的可载封胶袋,遂报警求助。
被告被捕认想毒死狗只
在同月23日,保安再次在地上发现蓝色颗粒状的物体,上司再报警求助。被告同日被捕,他在警诫下直认犯案,并指早前曾在公司遭狗只咬脚,故想狗只服用老鼠药后中毒身亡,遂将毒药散落在公园地下。被告称,不知道狗只服用老鼠药后会否身亡,称见过人类服用老鼠药后没死。
案件编号:案件编号:WKCC293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