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争产案 法庭准暂缓部份禁令 以让宗馥莉提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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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集团创办人、内地前首富宗庆后去年离世,其女儿宗馥莉成为接班人兼董事。宗馥莉的三名同父异母弟妹,指宗馥莉未按父遗愿,为他们各成立一个有7亿美元(约54.6亿港元)的信托。他们在内地杭州和香港均展开诉讼。香港高等法院上月颁下非正审禁制令,禁制宗馥莉从一个与遗产有关的银行户口提取资产,直至内地法院有裁决。此外,宗馥莉亦需披露户口的资产。

宗馥莉就禁制和披露命令申请上诉许可,高等法院法官今(26日)颁下判辞,认为宗馥莉的理据无合理胜算,拒批许可,又指她需保全户口内的资产,否则日后内地法院的判决恐会变得无意义。但法官准暂缓执行披露部份户口资产的命令,直至宗馥莉进一步上诉的裁决。

三名原告分别为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被告为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

宗馥莉与同父异母弟妹卷入争产诉讼。(VCG)

官称有需要保全户口内资产

宗馥莉提出多项理据,包括涉案禁制令的目的是防止资产转移,以助日后执行日后外地法院的裁决。法官则指,内地法院的裁决涉及三名原告,是否为涉案户口资产的受益人。法官认为,需要保全户口内的资产,否则日后内地法院的判决恐会变得无意义。

宗馥莉质疑文件不等同成立信托

此外,宗馥莉又指,涉案户口的资产是否涉及成立信托,没有值得需要审讯的重要议题,更遑论有可争议的理据。她质疑即使其父宗庆后曾签订一份“委托书”,和宗馥莉曾和三名原告签订协议,但该些文件都不等同成立信托。惟法官认为,是否成立信托,需诠译案中涉及的文件,这是需要审讯的重要议题。

是否成立信托属审讯议题

宗馥莉亦质疑,原告在涉及户口的权益并不确定,如户口的资产不足成立指称的信托。法官指这涉及如何诠译涉案文件。原告在涉及户口的权益并不确定,或成立指称信托有困难,令成立该信托变成无效,都是需要审讯的议题。

法官因此拒批上诉许可,但批准暂缓执行部份宗馥莉需披露户口资产的命令,直至她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的裁决,或有法庭进一步命令。

案件编号:HCMP27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