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涉强行和15岁女友肛交 称“想试好耐” 否认非法肛交罪受审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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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网上认识一名15岁少女,两人发展成为情侣,曾多番性交。他涉在其中一次性交时,在未经少女同意下,和她肛交,并称“你忍吓啦,我想试好耐㗎喇”。男学生被控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他否认控罪,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开审。庭上播放事主的录影会面,她称被告会干涉其发型和衣著,两人曾为被告的控制欲而争吵。此外,两人分手后,被告不时致电她,甚至于凌晨时份来电,令她未能入睡,感到很大压力。

被告江宇轩,现年25岁,报称学生。他被控1项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指他于2023年6月某日,在将军澳宝盈花园某单位在女童X不同意下,和X肛交。他另控一项属交替控罪的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指他于同日同地,和15岁的X作出肛交。

被告江宇轩(左)否认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和属交替控罪的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朱棨新摄)

被告在审讯前承认5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案发时23岁的被告,于2023年1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当时15岁的X。其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侣,并于同年2月11至8月1日多次性交,而X当时不足16岁。被告在审讯前,已承认5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

第三项非法性交罪于2023年6月某日,在被告的将军澳宝盈花园住所发生。两人在单住内性交,期间X转换位置,背向被告。被告趁机把阳具插入X的肛门。X向后望,要求被告停止。被告则称:“你忍吓啦,我想试好耐㗎喇”。在X不断要求下,被告才把阳具拔出。控方指,被告以往曾多次要求肛交,均遭X拒绝,因此他必然知道X不同意肛交。

被告于同年8月10日被捕,他在警诫录影会面承认曾经和X性交,但否认和她肛交。

X在录影会面指 两人曾为被告的控制欲而争吵 被告会干涉她的发型和衣著

庭上播放X的录影会面,她称和被告透过Instagram认识,其后拍拖。被告指有人在12、13岁时已性交,借此游说X和他性交。X又指,被告当时要求她“食药”,终令她经期不准,需向中医求诊。

X续称,曾为被告的控制欲而争吵,对方会干涉她的发型和衣著,要X按他所好打扮。此外,被告又要求在X的手机安装应用程式,以追踪其位置,但X拒绝。

于2023年7月尾、8月初时,两人已分手。被告不但在她居住单位的楼下等她,又多番来电。由于被告会在凌晨时打给她,令她未能入睡,精神欠佳,感到很大压力。

案件编号:HCCC27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