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罗健熙理大案脱罪上诉败诉 求罗付部份讼费遭拒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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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在2019年11月警方围堵理工大学期间,于尖东科学馆外与多名来声援的示威者一同被捕,罗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提上诉失败。罗其后申请取得上诉时的讼费,律政司则认为罗需承担一半讼费,高院上诉庭今(10日)判辞,指罗无理由要为澄清原审时的无关错误而付上代价,裁定罗可获全数讼费。
律政司上诉理由无一成立
法官在判辞指,律政司的上诉理由其实无一成立,原审法官固然没有掌握好相关的法律,但这个错误和罗的无罪裁决完全无关。法官批评,律政司“只是自行把两者并凑为案件呈述中的问题”,罗顺着律政司的进路拆解问题,虽然毫无帮助,但也没有过犹不及和浪费时间。
无理由要罗分担讼费
法官认为,罗无理由要为澄清原审时的无关错误而付上代价,律政司希望纠正原审法官的错误可以理解,却不能指望与此错误完全无关的罗分担讼费。
罗健熙原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他在区域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CACC 2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