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学生认要求两女童传送裸照 其中一女童自杀后兄长整理遗物揭发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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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男学生在社交平台认识12岁女童后,要求对方自拍近200张裸照传送给自己,该女童其后自杀身亡。男学生再要求该女童的女同学,传送裸照和影片给他。男学生今(14日)于区域法院承认2项煽惑16岁以下女童作出严重猥亵作为罪,辩方求情指被告与轻生女童“互有好感”,对方生前曾透露一生人最开心的事是认识了被告。暂委法官黄国辉考虑到被告年轻,下令索取劳教中心等报告,押后至10月30日判刑。

被告LYF(20岁)承认2项煽惑16岁以下女童作出严重猥亵作为罪,即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间煽惑12岁女童X,及在2023年3月煽惑12岁女童Y。其中女童X于2023年,轻生去世。

辩方指 轻生女童X生前曾传送讯息给友人 称认识到被告是她一生人最开心的事

辩方求情指,被告第一时间认罪,免却X的家人及Y出庭作供,且案情较同类案件轻微。被告与X互有好感,X生前曾传送讯息给友人,称认识到被告是她一生人最开心的事,可见她没怪被告;Y亦表示同意传送裸照。

辩方指,被告的父母自觉两性和性教育上观念保守,感到很自责,明白有些事须被正视。被告是青少年犯人,冀法庭索取感化报告。

暂委法官黄国辉指,2名事主均未满13岁,心智未成熟,被告要求她们发送裸照和影片非常严重,不适合判处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下令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以及心理报告。黄官同意辩方指被告向X索取金钱只是“打情骂俏”,被告已归还给X,故不会在量刑时考虑。

X胞兄整理X的遗物 发现她曾应被告要求传送裸照 遂报警

案情指,X和Y是中学同学,被告则在邻校就读。X在2023年3月轻生,X的胞兄在整理X的遗物时,解锁了手机发现X曾应被告要求传送裸照,于是报警。

WhatsApp记录显示,X在2023年2月10日至25日,发送共190张拍摄到她臀部、下体和胸部的裸照给被告。在X轻生前,Y透过X认识被告,二人在X离世后更常联络。被告同样要求Y传送裸照,声称裸照只供他观看。Y起初不肯,最后就范,在3月传送了27张裸照及6条片给被告,拍摄到Y的胸部、下体,及她小便的影片,Y从未见过被告。

被告因此被捕,并在录影会面称他在2022年10月底透过Instagram认识X,2个月后要求X发送裸照,X亦同意。被告说他起初每隔数天会索取裸照,后来每天都会索取,X有时会拒绝他,被告便向X索取80至100元,但已经还给X。被告得知Y的身材好,遂在2023年3月初向Y索取裸照。被告另称已删除了过百张裸照。

案件编号:DCCC 35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