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过马路案 辩方团队指裁判官和主控拖延审讯 索偿逾2000万
尼泊尔籍女子否认不小心过马路票控,案件于2018年开审。而原定的2日审讯,却在20个月内审足91天,最终该女子获判无罪。审理该案的时任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裁定代表该女子的大律师梁耀祥及律师侯振辉需支付讼费约62万元,该命令经上诉后被撤销。梁耀祥及侯振辉昨(13日)入禀高等法院,控告何丽明、审讯时控方外聘大律师和律政司司长等,指何和外聘大律师为赚取更多收入,拖延审讯,更把责任推给梁侯二人。他们又指,事件严重损害其专业声誉,亦令他们饱受困扰,因此索偿2140万元。
原告为梁耀祥及侯振辉,被告为关文渭、该宗不小心过马路案的律政司司法人员、何丽明和律政司司长。
入禀状指,该宗不小心过马路案的被告Thapa Kamala,在2016年4月25日在大潭道过马路遭一部的士撞伤,事后她被控行人疏忽罪。梁耀祥及侯振辉在该案为Thapa Kamala的大律师和律师,关文渭为控方外聘大律师,该律政司司法人员向关作出指示,而时任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则审理该案。
原告指控方外聘大律师和时任暂委特委裁判官为了获得更多收入 拖延审讯
原告方直指,该案控方案情薄弱,如涉案的士司机未有向警方投诉Thapa Kamala,认为检控不符公众利益,原告方律师楼曾去信控方,著对方考虑撤控,但控方仍然继续检控。审讯于2018年1月10日开始,历时91天。
原告方又指,关文渭和何丽明为了获得更多收入,拖延审讯,如两人当时向辩方专家,问及不少与案不相关的问题;关拒绝把案件收窄为法律争议;何丽明则多番打断Thapa Kamala和辩方专家的作供。此外,何丽明滥用司法权力,对Thapa Kamala和其律师团队存有偏见,例如何丽明曾经要求Thapa Kamala交出100元保释金,但她未有相关权力。
指事件严重损害其专业声誉
Thapa Kamala最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惟关文渭随即申请,要求两名原告支付因浪费而造成的讼费。而何丽明最终判两名原告,分别需支付29.6万和32.5万元讼费,即合共62.1万元。在上诉后,该讼费命令被撤销。
原告方指,事件严重损害其专业声誉,亦令他们饱受困扰。他们亦需就何丽明的讼费命令,提出上诉,衍生更多的讼费。此外,原告方指何丽明在公开法庭侮辱他们,如称呼他们为“good boy”。原告要求四名被告,就加重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等,向原告赔偿合共2140万元。
案件编号:HCA190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