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傀儡户口持有人洗黑钱罪成 警申加刑获接纳 判监12至48个月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于2023至2024年,以“洗黑钱”或“串谋洗黑钱”罪名,落案起诉两宗案件中合共6名傀儡户口持有人。6人被裁定罪成,今日(17日)判刑,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作出加刑申请获接纳,刑期被提高20%,分别判监12至48个月。

警方在2021年3月接获一名76岁本地女子报案,指收到骗徒电话,假冒内地执法机构人员,讹称受害人在内地干犯刑事罪行,要求其提供银行帐户和密码,以便调查之用。受害人依言照办后,发现银行户口内约9,000万元存款,被骗徒转帐至不同的傀儡银行户口。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接手调查,拘捕11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咨询律政司意见后,2023年下旬落案起诉其中3男1女傀儡户口持有人。4名傀儡户口持有人,以他们名下的9个银行户口清洗超过3,200万犯罪得益。4人承认控罪,被法庭裁定9项洗黑钱罪名成立。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丘颂轩(中)、新界北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第1C队主管侦缉督察马颂怡(右)及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左)交代案件。(警方图片)

另一宗案件中,警方根据情报搜集,发现一个洗黑钱集团,自2023年10月起在社交媒体收买银行户口。调查显示犯罪团伙分工仔细,部分人负责在网上平台以几百至几千港元的报酬,招揽市民开设或借出银行户口 ,并安排同党相约对方交收户口及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取对方的银行卡和密码后,将户口交予诈骗集团以收取骗款。警方锁定集团成员身份后采取行动,在2023年11月至12月以串谋洗黑钱罪名拘捕5男2女,年龄介乎18到31岁,包括4名集团骨干成员及3名傀儡户口持有人。

警方调查后,发现其中2名傀儡户口持有人,报称学生并没有其他收入,却在2023年约半个月及1个半月时间,清洗7.8万港元至18万港元的款项。调查显示,2名被捕人士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提供给他人,银行户口随后被骗徒用作洗黑钱的傀儡户口。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在2024年10月起诉该2名傀儡户口持有人一项“洗黑钱”罪及一项“串谋洗黑钱”罪。两名傀儡户口持有人上个月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控罪,被判罪名成立,今日判刑。

两案中,警方均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向法庭作出加刑申请获接纳,并将他们的刑期提高20%。46名傀儡户口持有人今日被判处12至48个月监禁。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租借卖银行户口予其他人使用,而户口被不法分子用作处理赃款,就有机会干犯洗黑钱罪行。

使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的情况严重,所以警方就涉及使用傀儡户口的适合的案件,会和律政司商讨及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由2023年10月到今,已经有205名人士因租借卖户口,在法庭就洗黑钱罪行被定罪时,被加重刑罚。刑期分别增加八分一至三分一不等,即2至18个月。

警方强调,犯罪集团成员操作户口固然违法。但同时,傀儡户口持有人亦会干犯洗黑钱罪。洗黑钱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14年。不论借出或卖出户口,清洗黑钱所带来的刑罚及后果 远超于犯罪集团给到的金钱利益。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就适当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

除大型的执法行动外,财富情报及调查科亦持续在预防“洗黑钱”方面做教育及宣传工作,向市民大众推广反洗黑钱的讯息。财富情报及调查科将联同4个警务处刑事部辖下的单位,于今个星期六、日(10月18日及19日)一连两日,在西九文化区合办“灭罪精英运动会2025”嘉年华,透过运动主题摊位游戏及各种精彩活动,教育市民如何识别诈骗并避免陷入骗局、洗黑钱及网络陷阱,并宣传禁毒和保护儿童的重要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