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规管网吧 自愿经营守则改为强制监管 不得提供住宿服务
政府正检视对“网吧”的规管安排,考虑将现行自愿遵守的经营守则,提升为强制性监管,以加强处所的消防及楼宇安全。当局提出两项方案进行咨询,包括直接将网吧纳入《游戏机中心条例》管理,或设立类似电竞场地的豁免申领牌照制度,冀在保障公众安全与产业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不过当局指网络游戏已成为新兴产业,纳入《游戏机中心条例》,年龄限制或不利产业发展。因此当局倾向订立类似现时规范电子竞技场地的制度,网吧在符合政府订明的严格安全条件,如消防、通风、楼宇安全下,可申请豁免申领游戏机中心牌照;政府可透过审批及施加规范条件,如不得提供住宿服务,以保障使用者安全,避免传统游戏机中心牌照中、可能不适用于现代网吧营运模式的过时条文,对业界发展较为宽松及具弹性。
香港电竞总会创会会长杨全盛表示,方案一过于严格,实施后恐怕日后全港再无网吧,至于方案二较为可行,但他认为最理想的方法是重新订定条例,因时代发展一日千里,例如外国的餐厅也会摆放游戏机供顾客玩乐,反观香港则构成犯法,因此与其不断“小修小补”,倒不如一口气重新审视机舖、网吧及电竞馆。
政府:网吧转向提供网络游戏为主 旧有自愿规管安排已不足够
根据政府提交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文件,现时网吧经营者主要参考2003年推出的《互联网电脑服务中心经营者守则》,供业界自愿遵守,内容涵盖消防、楼宇安全、噪音及电力等指引。
政府指出,随着家用电脑及智能电话普及,网吧的功能已由昔日的基础网络服务,转向以提供网络游戏为主,其营运模式亦随之更迭,故旧有的自愿规管安排已不足够,有必要与时并进。
如纳入《游戏机中心条例》会有年龄限制 禁止穿校服者进入
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建议两项方案,一是直接将网吧纳入《游戏机中心条例》的发牌制度,即实施法定发牌监管。透过统一条例,强制要求网吧符合防火及楼宇安全标准。不过,署方指此方案将令网吧受限于现行游戏机中心的牌照条件,包括严格的年龄限制,如规定处所为成人或儿童场、禁止穿校服者进入等。
民政署:年龄限制有负面标签 或不利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不过,民政署指有意见担忧,相关限制可能对新兴网络游戏产业带来负面标签,且考虑到现今大众能轻易在家中参与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已成为新兴产业,年龄限制带来的负面标签或不利产业发展。
当局指采取规范电子竞技场地制度有两大好处
因此当局提出另一方案,建议订立类似现时规范电子竞技场地的制度。网吧在符合政府订明的严格安全条件,如消防、通风、楼宇安全下,可申请豁免申领游戏机中心牌照,以平衡各方需要。
民政署表示,方案二可让政府透过审批及施加规范条件,如不得提供住宿服务,以保障使用者安全;又能避免传统游戏机中心牌照中、可能不适用于现代网吧营运模式的过时条文,对业界发展较为宽松及具弹性。
电竞总会︰方案一过辣 若实施恐未来全港再无网吧
香港电竞总会创会会长杨全盛表示,网吧的官方名称为“互联网服务中心”,由于过去互联网尚未普及的年代,市民到网吧检查电子邮件及处理文书工作,与游戏的关系不大,因此不受游戏机中心牌照规管,经营者只需遵守“互联网电脑服务中心经营者守则”。
杨全盛直言,政府提出的方案一将网吧纳入《游戏机中心条例》的发牌制度,等于将网吧推向深渊,由于该条例的严格规管,例如指定范围内不得有另一间机舖、补习社或学校等教育机构,近年已再无游戏机中心成功申请牌照,若政府最终实施方案一,即代表香港未来再无网吧。
方案二较可行 惟最理想方法是重新订定新例
至于与网吧相近的电竞馆,不需遵守“互联网电脑服务中心经营者守则”,同时获《游戏机中心条例》豁免,营运者只需视乎所提供的服务,例如餐饮或零售等,申领相关食物牌照或许可证,同时要遵守当局有关消防安全、楼宇结构等规定,因此他认为方案二参考电竞馆的制度,是较可行的方法。
但杨全盛认为,时代发展一日千里,与其每隔数年“小修小补”,不如考虑重新订定规管网吧、电竞馆及游戏机中心的条例,因当年机舖龙蛇混集,甚至成为罪恶的温床,政府才订立《游戏机中心条例》作出规管,并将网吧及机舖区分开来,惟如今已不合时宜,例如外国的餐厅便会摆放游戏机供客人玩乐。
但香港餐厅有一部游戏机就已经犯法,我觉得系要重新检讨法例原意及基础。
政府须明确定义何谓过夜︰电竞椅放平系咪唔得先
被问到政府突然咨询业界,其中目的是否针对留宿旅客,杨全盛认为网吧可谓是“三不管”,执法部门难以吊销牌照,例如只要确保不触及《床位寓所条例》,便可在包厢内设置床位。但他建议政府须明确定义何谓过夜,因网吧本来便是通宵经营,也会有用家打机途中稍作休息。
最后点做法例要写得好清楚,例如电竞椅放平系咪唔得先?系咪打打下机瞓着都唔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