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颕彰律师|剥离西方政治滤镜:黎智英判监20年的司法逻辑

撰文: 李颕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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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颕彰律师专栏

随着西九龙法院就黎智英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一案作出最终裁决并判处20年监禁,这宗被视为香港普通法历史上最具标志性的案件终于划下句点。然而外界对于20年刑期的讨论往往流于政治立场的宣泄,却忽略了从严谨的法理逻辑与司法专业角度去审视相关判决的内在合理性,若剥离西方舆论的政治滤镜,回归《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与香港刑事司法体系的量刑原则,便会发现20年的刑期绝非情绪化的重判,而是法庭在综合考量罪行性质、被告角色、犯罪持续性以及国际地缘政治风险后,经过精密司法计算所作出的必然结论。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机构对国家安全底线的坚守,更彰显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法治体系具备独立处理极端复杂国安案件的成熟能力。

量刑标准的规范

首先必须从法律文本的规范性出发,厘清《香港国安法》对于相关罪行的量刑架构。根据该法第29条规定,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且情节严重者,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在审理此案时面临的首要法律问题便是如何界定被告行为的严重程度,证据确凿地显示黎智英并非一般的参与者,而是整个犯罪网络的始作俑者与核心主脑。

黎智英利用其掌控的传媒集团作为政治动员平台,有组织、有计划且具规模地请求外国势力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这种将传媒公器私用转化为危害国家主权武器的行为,在本质上已经远超一般的言论自由或政治异见范畴,而是构成了对宪制秩序的实质性攻击。因此法庭将其归类为“罪行重大”级别,起刑点直接落在10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的区间,完全符合法律条文的预设逻辑。20年的量刑正是在此高严格级别基础上的裁量,反映了罪行本身的极端恶劣性质。

犯罪意图的持续

黎智英的犯罪意图与持续性亦是法庭考量的关键加刑因素。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告对法律的态度往往决定了刑罚的阻吓力度。黎智英案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于其犯案行为的顽固性,即便在《香港国安法》生效、法律红线已经清晰划定的情况下,黎智英依然没有停止其违法行为,反而透过更为隐蔽或迂回的方式,继续利用其中间人网络与外国政治人物联系并推动制裁措施。

这种在明知故犯情况下的持续性对抗,显示了被告缺乏对法治秩序的基本尊重以及毫无悔改之意。若法庭对此类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予以轻判,不仅无法反映罪责的严重性,更会令法律的威慑力荡然无存。因此20年监禁实则是对这种持续性犯罪意志的有力回应,体现了司法体系在维护法律尊严时的刚性原则。

国际法理的对标

再者,必须将此案置于国际法理的宏观视野中进行比较审视,以驳斥所谓“刑期过重”的双重标准论调。在任何主权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涉及勾结外部力量破坏本国政治体制或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从来都被视为触犯底线的重罪。以美国的《叛国罪》或《间谍法》相关条款为例,又或是英国新修订的国家安全法案,对于此类涉及外国势力干预的行为,其惩处往往动辄涉及终身监禁甚至更严厉的刑罚。

西方国家在维护自身国家安全时向来采取“零容忍”态度,却对香港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指手画脚,这显然是有意忽略了国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流司法实践。若将黎智英与外国政要频繁密会及主动请求制裁的实质行动置于英美法律框架下,其面临的法律后果恐怕只会更为严峻。因此香港法院判处20年监禁,实则是与国际通行的国安司法标准接轨,既无过度严苛之嫌,亦显示了香港在维护国家主权问题上不低于西方标准的决心。

司法切割的精准

从社会防卫与预防性司法的角度来看,20年的刑期亦具有其不可或缺的社会意义。经历了2019年的“黑暴”社会动荡,香港社会深彻体会到国家安全漏洞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司法机构在量刑时必须考量刑罚对潜在犯罪者的阻吓作用以及对社会秩序的修复功能。黎智英作为具备巨大社会影响力与资源调动能力的人物,其行为对社会安宁构成的风险系数极高,若刑罚力度不足以匹配其造成的危害,将难以防止类似行为的死灰复燃。

法庭透过重判确立了一个清晰的司法导向,即任何试图利用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无论其包装在何种政治口号之下,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这不单是对被告个人的惩罚,更是为了防止历史悲剧重演而构筑的司法防线,是对广大渴望安定的香港市民负责的表现。

法治成熟的范式

此外,学术界在讨论此案时应当严谨区分“言论自由”与“危害国安行为”的界线,这也是法庭在此次裁决中极力厘清的法理重点。部分观点担忧重判会产生寒蝉效应,然而这种论调混淆了概念的本质。法庭的定罪基础并非源于被告持有的政治观点或其媒体的批评报导,而是其策划并实施了请求外国制裁的具体行动,以及利用刊物进行煽动的串谋行为。这属于“行动”而非单纯的“言论”,20年监禁所针对的是这种将政治主张转化为破坏国家主权实质行动的犯罪。这恰恰是对法治边界的清晰界定,保障了绝大多数守法市民在安全环境下行使权利的自由,而非限制了正常的社会讨论。这种精准的司法切割,正是香港普通法精神在国安案件中的具体实践。

黎智英案的裁决及相关量刑,实际上是对香港司法独立最有力的注脚。在面对来自西方政界的强大政治压力与舆论攻势下,香港法院并未退缩,亦未受干扰,而是严格遵循证据法则与法律条文作出裁决。20年刑期是在综合考量了罪行重大性、主脑角色、持续犯案意图以及国际地缘政治背景下的国安风险后得出的审慎结论。黎智英案既未达到法例规定的最高刑罚终身监禁,显示了法庭在量刑上的克制与精准,同时又保持了足够的惩罚力度以彰显法律的庄严。这是一个成熟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在面对前所未有的国家安全挑战时所作出的负责任回应。黎智英案的裁决及相关量刑向世界展示了香港法治在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问题上的刚性与决心,证明了在宪制秩序的保障下,香港的法律体系完全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司法程序,独立、公正且有力地处理最复杂的国家安全案件。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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