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颕彰律师|黎智英欺诈案撤销定罪:香港法治不因政治身份而偏废

撰文: 李颕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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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颕彰律师专栏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就撤销黎智英欺诈罪定罪的裁决,无疑是香港法治发展进程中极具标志性的案例。这宗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展现了香港司法制度在普通法传统下对刑事责任认定的极度审慎与严谨,更有力地粉碎了自《香港国安法》立法以来,部分西方政府与海外媒体长期以来指控香港法院沦为政治工具的荒谬指控。

上诉法庭撤销定罪的核心依据,绝非是对黎智英行为的道德认可,而是对刑事法律原则的坚守。上诉法庭在处理这宗涉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占用苹果日报大楼处所的案件时,展现了对“不披露是否构成欺诈”这法律争议点的学术性探究。

原审裁决依赖于科技园与承租方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从而产生披露责任的推论;然而,上诉庭法官经过缜密推敲,回归普通法契约精神的本源,指出尽管科技园提供了土地溢价上的优惠,但双方本质上仍属商业租赁关系,并未因公共政策的介入而自动转化为具有诚信披露义务的特殊法律关系。

这裁决彰显了香港法院在界定刑事责任时的保守与克制,即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绝不轻易扩张刑事罪行的适用范围,即便被告黎智英是具有高度争议性的公众人物。这种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坚持,恰恰证明了香港司法机构在审判过程中,完全摒弃了所有政治因素的干扰,纯粹以法律条文与证据法则为依归。这对于那些口口声声称“香港法治已死”的评论而言,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刑事定罪的撤销,绝不等同于被告行为的正当化;相反,整个审讯过程,也在法律事实的层面上,严正指出黎智英滥用公共资源的客观存在。上诉法庭虽然在法律技术层面上裁定黎智英无需负上欺诈罪的刑事责任,但判词中清晰地确认了力高顾问有限公司长达22年违规占用涉案处所的事实。

科技园公司批出该地块的初衷,是为了推动香港的工业与科技发展,因而提供远低于市价的租金优惠,这是一种公共资源的政策性分配。黎智英利用其私人公司在该处所处理个人及家族事务,客观上构成对租赁契约中用途限制条款的实质性违约,这是一种典型的“公器私用”行为。虽然这种违约行为在普通法下被界定为“民事纠纷”而非“刑事诈骗”,但从社会公义与商业道德的角度来看,黎智英作为资深“传媒大亨”,长期享受公共资源补贴却从事未经批准的私人业务,其行为本质上是对社会契约精神的践踏。

特区政府在上诉法庭颁下判词后发声明指出黎智英“利用公共资源作私人用途”这客观事实,是基于无可辩驳的证据,这提醒公众不应被刑事上诉的结果所迷惑,而应看清其行为背后对公共利益的侵蚀。

进一步而言,此案的裁决结果亦清晰反驳近年部分西方政府及传媒机构将黎智英的所有法律诉讼均归类为“政治迫害”的单一叙事。若如部分西方政府所言,香港的司法系统已成为北京“噤声”异见人士的工具,那么上诉法庭应该“毫无悬念”地驳回黎智英就此案的上诉。然而事实是,法院在面对如此高关注度的案件时,依然能够作出有利于被告的法律解释,这本身就是司法独立最有力的铁证。

这种独立性恰恰反证了黎智英在另一宗案件,即因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判处20年监禁的裁决,同样是基于严谨的法律程序与确凿的犯罪证据。欺诈案与国安案在法律性质上截然不同,前者涉及商业合约的解释,后者则关乎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底线。黎智英在欺诈案中的技术性脱罪,不能掩盖其在国安案件中主动请求外国制裁香港、策划颠覆活动的实质性犯罪行为。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在于它能够区分不同性质的案件,不因被告的政治身份而未审先判,也不因其在某一案件中的胜诉而豁免其在其他严重罪行中的刑责。

不少西方评论者试图将黎智英描绘成因言获罪的“民主斗士”,并声称《国安法》是用来打压异己的工具,这种论调在欺诈案上诉得直的现实面前显得异常逻辑混乱。如果《国安法》旨在全面操控司法,那么欺诈案的判决逻辑便无法成立。

事实上,香港的法律体系依然沿袭着普通法的精髓,对证据的要求极高,对程序的保障极严。黎智英之所以在国安案件中被重判,是因为控方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法律底线,而非因为他的政治立场。部分西方政府及相关人权组织刻意忽略香港法院在不同案件中展现出的独立裁判权,一味地将法律问题政治化,这不仅是对香港法治的误读,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他们无视黎智英作为始作俑者,利用媒体平台煽动动乱、破坏社会安宁的历史事实,试图通过混淆视听来为其开脱,这种做法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黎智英欺诈案的上诉裁决,非但不是反中乱港势力的胜利,反而是香港法治金漆招牌的一次擦亮。它向国际社会展示了香港法院在维护法治原则上的坚定不移,证明了即使在面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挑战时,香港的司法体系依然能够保持其专业性与独立性,精准地切割“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界线。黎智英虽然逃脱了欺诈罪的刑事制裁,但他长期违规滥用公共资源的标签已无法洗脱,而他因危害国家安全所面临的漫长刑期,更是法治社会对其出卖国家利益行为的公正回应。任何试图利用此案结果来攻击《香港国安法》或质疑香港司法独立的言论,在严密的法律逻辑与客观事实面前,都将不攻自破。香港的法治基石,正是在这样一次次依法审判、以理服人的过程中,变得愈发稳固与不可撼动。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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