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从将军澳医院事故 看医委会监督困局
近日,将军澳医院发生的一宗严重医疗事故,令全港震惊且心痛。一名85岁患有结肠癌的妇人,本为缓解肠阻塞接受横结肠造口手术,却因疏忽,误将造口设于胃部。这一“肠胃不分”的低级错误,导致病人术后三周内严重脱水、电解质失衡,最终引发多器官衰竭而亡。如此明显的异常(造口输出量持续偏高),竟在术后近一个月、病人病情急转直下时,才透过电脑扫描被发现,而发现当日即是病人离世之时。
循证求真:完善医疗监督体系尤为重要
医疗行为本质上充满不确定性,医学并非精确科学,风险无处不在。我们必须承认,并非所有不良后果都源于医疗过失,许多是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或医学极限。正因如此,建立一个具公信力、能厘清因果关系的医疗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这个体系的目标,绝非让医生承担无限责任,搞“有罪推定”;相反,它的核心使命在于“循证求真”。如果是不可避免的医学风险,体系应堂堂正正地还医方清白,保护专业人员免受无理指责;但若事实证明,悲剧源于一连串本可避免的疏忽、违反常规的操作或责任心的缺失,那么追责就绝非“反对医生”,而是一个社会对生命安全、患者权益与专业底线最基本的自我保护。
医委会:问题重重的医疗监督中枢
遗憾的是,现行的医委会(香港医务委员会)运作模式,似乎偏离了这一初衷。
申诉专员近期完成的调查报告揭示了医委会处理投诉的监察机制存在严重系统性问题。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投诉处理时间过长的问题。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虽然医委会已提高了处理效率,但仍有11宗个案竟需10至15年才处理完毕;而在已完成研讯的个案中,初步侦讯委员会初步考虑阶段的处理时间中位数为10.4个月、侦委会阶段为14个月、研讯阶段为11个月,合起来已远超一般市民对“有效监管”的合理期待。有案例显示,医委会曾以“处理时间太长对被投诉的医生不公”为由,永久搁置一宗拖延15年的脑瘫婴儿投诉个案的聆讯。一个制度若容许个案长期停滞,对投诉人固然残酷,对被投诉医生同样不公,因为真相被拖延,清白与责任都一样被悬置。
这不只是“慢”,而是“慢到足以侵蚀公信力”。当一宗投诉拖上十年八年,证据可能散失,记忆可能模糊,专家意见可能更难整合,家属情绪亦早已被消磨成疲惫与绝望。最后,即使制度终于作出结论,社会也未必再相信那是一个真正及时、完整、可信的判断。
再者,医委会的投诉处理透明度亦也明显不足。公署明言,绝大部分个案不会转呈研讯小组,若公众无法清楚知道“为何不跟进”、“为何不成立”、“为何不作研讯”,难免产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疑虑。这种疑虑未必每次都有事实基础,但只要制度本身不够开放、不够可理解,就会不断积累社会的不信任。
医疗监督核心使命:不为追责而追责,只为公道与安全
医学本身充满不确定性。手术有风险,治疗有局限,即使是最谨慎的医生,也可能面对无法预料的并发症。最难厘清的,正是因果关系——对于患者、家属,乃至法官而言,要判断一个病人的死亡究竟源于疾病本身的恶化,还是医疗行为的过失,往往需要高度专业的医学鉴定。这正是一个有公信力的医疗监管机构存在的根本意义:以循证医学为基础,通过科学鉴定区分“不可抗风险”与“人为疏忽”:若事故源于医学技术局限、个体特殊情况,则应堂堂正正还医方清白;若源于操作不当、监察缺失、责任缺位,则必须明确责任,接受相应惩罚,并且医疗机构也应该据此,制定相应的改善方案。
医疗行业的核心是“生命至上”,医疗监督的核心是“公正为本”。监督制度存在的目的,从来不是制造对立,而是分辨风险与过失、区分不幸与失当、厘清责任与清白。医疗监管改革的方向,应以循证医学、医学伦理、司法精神、人文关怀四大支柱,打破行业保护主义,优化监督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才能彻底解决当前医疗监督体系的种种问题,让患者不再为“等待真相”而煎熬,让医生不再为“无辜追责”而焦虑,让香港的医疗体系真正回归“以患者为中心、以生命为根本”的初心。只有做到这一点,社会才可能真正信任医疗,医护专业也才能在信任之上站得更稳。
作者刘畅博士是“香港新方向”总召集人,香港人才创业者协会执行主席,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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