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哲宏|立法会如何回应丁薛祥“务实成果”要求?
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全国“两会”期间呼吁立法会在香港行政主导政治体制下交出更多“务实成果”,令社会对本港政治方向的讨论更趋聚焦。这一表述其实点出:行政主导并非只属行政长官一人“主导”,而是一套制度逻辑——行政、立法、区域治理架构与公营体系都要共同向“解决问题”与“落地成效”对齐。立法机关固然保留监督角色,但监督若只停留在否决、对抗或拖延,最终受影响的是民生与发展;更理想的状态,是把监督转化为“完善政策、提升执行”的助力,形成有效制衡下的高效协作。
中央期待特区提升治理
这种反思来得正是时候。随着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十五五规划”)进入规划与落实并进的新阶段,中央对香港的定位愈发清晰:既要坚持“一国两制”与“爱国者治港”,也要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及创新枢纽的角色。
从政策语言而言,文件中反复出现“加强”、“提升”、“进一步发挥”等措辞,显示中央的期待并非“维持现状”,而是要香港在制度、治理与竞争力上持续升级。换言之,香港不仅要“守住”优势,更要“做大”优势——而“行政主导”正是推动这种升级的核心引擎。
为何行政主导如此重要
香港的“行政主导”模式根植于《基本法》,以行政长官为特区治理核心,并在立法与司法于合作框架下运作的制度安排中落实。此一设计主要具三个目的:第一,使香港的治理能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第二,确保社会秩序与繁荣稳定;第三,维持与国家宪制框架一致。
批评者常指这套模式与香港“自由放任”的经济传统相冲突,但此说忽略了强势行政领导与市场自由之间其实可以互补协同:政府提供策略视野与稳定性,自由市场则推动创新与全球竞争力。两者结合,形成一种有利可持续发展、且具香港特色的混合模式。
个案一:北部都会区
行政主导中长期发展工程
北部都会区属于典型的跨年代大型规划:涉及土地、交通、房屋、创科、产业与跨境协作。这类工程若缺乏强而有力的统筹,很容易因部门分割、程序拉扯或短期利益计算而停滞。行政主导的价值,正在于由政府集中资源、设定节点、协调部门与整合政策工具(如土地供应、基建先行、产业导入),以确保“规划不是口号”,而能逐步变成产业与城市发展的现实。同时,在自由市场环境下,政府提供的规划与基建也为私营企业、科研机构与大学创造更可预期的投资条件,吸引人才与资金,形成公私协作的生态。
个案二:区议会
以民生小事累积治理信任
在地区层面,区议会在政府主导下更聚焦于咨询与服务导向,工作通常围绕社区设施、环境卫生、地区活动、关爱队协调等“贴地”议题。其意义在于:把市民感受最直接的问题(如清洁、维修、长者支援、街道改善)变成可跟进的清单、可量度的成果,并以更快的回应速度累积治理信任。行政机关掌握最终决策权,则确保地区工作能与全港政策一致,避免各区“各自为政”而失去统一性。
个案三:区域融合
以“连接”带动“发展”
一个更能扣连国家战略、也最能体现行政主导优势的例子,便是跨境基建与区域融合。无论是大型跨境交通枢纽、口岸安排、通关便利化,或深港在创科、金融、专业服务上的合作,这些都需要高度统筹:牵涉中央与特区层面的政策对接、跨部门协作、法规与程序配套,以及长期资本投入。市场本身难以独立完成如此复杂的公共产品供应,必须由政府主导搭建框架与平台,才能把“连接”转化为实际的流量、产业与就业。
对香港而言,跨境融合的关键不只是人流车流更方便,而是把香港的制度与国际化优势,嵌入大湾区的产业链、创新链与资金链之中:例如在跨境科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融资与专业服务输出上,香港可以借由制度优势与人才优势,成为“把内地创新连接世界、把全球资本引入内地”的双向枢纽。这正符合十五五语境下对香港“进一步发挥”的期待——以行政主导的制度能力,将国家战略机遇转化为香港自身的增长动能。
新挑战亦是新机遇
香港踏入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期,丁薛祥提出“务实成果”的要求,既是提醒,也是契机。香港的行政主导制度——以《基本法》为根基并与国家战略同向——仍是维持稳定与繁荣的关键。
未来成败取决于:能否加强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协调;能否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守住政策质素;以及能否在稳定治理框架下更好发挥香港自由市场的优势。只要香港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并在各制度环节建立共同推进的承担与共识,便能在新时代的挑战中把握机遇,迈向更高质量的新发展阶段。
作者利哲宏博士是九龙城区议员,直资学校副校长。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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