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颕彰律师|《伊斯兰堡备忘录》非和平条约:各取所需的战术停顿

撰文: 李颕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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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颕彰律师专栏

“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在国际政治语境之中,经常被传媒描绘成“和平在望”的讯号。但若从法律性质、外交用途以及权力结构三个层面细加审视,便会发现它本身并不等同于“和平”,而是一种介乎“政治表态”与“正式协议”之间的过渡性安排。它的主要作用,是把各方暂时已达成的共识先行记录下来,作为日后执行、落实或继续谈判的基础。这类文件未必天然具备完整而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但也绝不是单纯做姿态、装模作样交差的纸上文章。

要判断一份谅解备忘录究竟有多少实质份量,关键从来不在文件名称,而在于文件本身是否列明具体义务、履行程序、时间表、监督安排,以及一旦违反承诺将有何种后果。若条款清晰、责任明确、执行路径具体,它便可以成为正式协议之前极具份量的一步。相反,若用语空泛、把核心争议押后处理、对执行方式语焉不详,那么它的主要功能往往只是替各方争取喘息空间,方便调整姿态,并重组对内对外的政治说法。

因此,近日美伊之间据报接近达成的《伊斯兰堡谅解备忘录》(Islamabad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其性质便更应理解为一项危机管控安排,而非冲突的最终解决方案。综合目前权威媒体披露的内容,美国可能会开始解冻伊朗部分受冻结资产,并放宽若干涉及伊朗石油出口的制裁。伊朗则会重新开放霍尔木兹海峡,以恢复全球能源运输秩序。至于最具敏感性的核问题,则留待未来60日内再作深入磋商。美方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导弹限制要求,据报亦在草案中有所淡化。更值得注意的是,连战争赔偿这类以往极少被公开触及的议题,亦已进入讨论范围。若上述内容大致属实,这份文件所呈现的,便不是某一方在压倒性胜利后主导建立的新秩序,而是各方在高成本对峙与相持不下的局面中,被迫寻找一个暂时止血、降低外溢风险的平衡安排。

要理解这份备忘录,首先不应停留于谁在道义上较为占优的表面判断,而应回到更实际的问题:为何各方偏偏在这一刻有需要推动这类安排。对美国而言,压力主要来自能源市场、金融稳定、国内选举考量,以及其对盟友局势的实际掌控能力。一旦霍尔木兹海峡持续受阻,油价、航运、保险成本以至全球通胀预期势必全面受压,而这类外溢冲击最终亦会回流至美国本土,直接转化为政治负担。至于伊朗,固然同样承受制裁压力、战略消耗与经济困局,但它手上仍然握有足以牵动全球市场的地缘筹码,尤其是在海峡航运安全以及区域代理力量方面,仍具相当影响力。

正因如此,当前局势实际上形成了一种不对称的对峙格局:美国虽然拥有较强的综合国力,却无法以较低代价实现全部政治目标。伊朗整体实力虽然较弱,却仍有能力显著推高对手所需承受的战略成本。在这种权力失衡而又互相牵制的形势下,最可能出现的,自然不会是一次过彻底解决争端的和平条约,而是一份充满弹性、带有模糊空间,并为后续博弈预留余地的谅解备忘录。由此可见,即使这份备忘录最终顺利签署,其本质仍然更接近一种战术层面的暂时停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和平。

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所处理的,主要是当前最迫切、最表面、亦最容易即时牵动全球市场与政治情绪的危机象征,却未有真正触及冲突反复出现背后的深层结构。霍尔木兹海峡重开,固然可以暂时稳定能源市场。资产解冻,亦可以在短期内纾缓伊朗所面对的经济压力。制裁有所松动,亦有助为后续谈判腾出空间。然而,核问题仍未解决,导弹限制依然悬而未定,地区代理冲突亦未见真正止息,这些足以令局势再次升温的核心因素,其实都未有被正面处理。换句话说,若这份备忘录确实存在,它更大的作用是把原本可能升级为正面军事冲突的局势,暂时转移到谈判、施压、监察与地区角力的层面之上,而不是从根本上终结彼此之间的敌对逻辑。

当中最值得留意的,是这套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一种经过精心计算的“面子分配”机制。外交之所以有时能暂时拆解危机,关键往往不在于各方利益冲突已经真正消失,而在于每一方都能找到一套说法,足以向本国社会、政治体系以至支持者交代。假如相关资金由海湾国家出面处理,伊朗可以对内宣称自己取得了实质补偿与谈判成果,美国亦可对外表示并非由自己直接向伊朗作出让步,至于海湾国家,则可以把有关安排包装为维护区域稳定与商业秩序的必要投入。这种设计的确相当巧妙,因为它让各方在表面上都保住自身立场,不致显得明显退让。可是,正正因为它建基于不同对象、不同语境、不同政治需要之上的多重叙事,当中其实同时埋下了不小的制度风险。原因在于,各方对同一份文件的理解未必完全一致,甚至可能从一开始便带有不同预设。一旦文件进入具体履行阶段,若各方对条款内容、执行先后、责任边界以至违约后果各自作出不同诠释,那么今日看似脆弱但尚可维持的面子平衡,随时便会演变成明日围绕责任与承诺展开的激烈争拗。

若从和平研究的基本分类来看,所谓真正的和平,至少应包括三个层次。第一,是直接暴力行为的停止。第二,是建立一套可以持续处理分歧、管理冲突的制度程序。第三,则是更根本地重整导致冲突反复出现的安全结构与利益关系。若以这三个层次作为衡量标准,今次这份备忘录即使最终正式落实,充其量也只是于第一个层面取得有限进展,对第二个层面仅属初步触及,至于第三个层面,则几乎谈不上有任何实质处理。它或许能够暂时降低眼前冲突的强度,但未必足以阻止局势日后再度升温。它或许可以令市场情绪短暂回稳,却不代表地区长期存在的安全困局因而消失。它亦可能让各方在政治上宣称谈判已有成果,但这并不等于彼此已真正接受并愿意共同遵守一套稳定而持久的规则。

因此,对《伊斯兰堡谅解备忘录》较为准确的理解,不应浪漫地把它视作和平正式来临的标志,也不应轻率地把它贬为一场毫无内容的外交表演。它只是各方在高压现实之下勉强拼凑出来的一份中间性文件,有一定实际作用,却远远谈不上具备终局意义。它或许可以暂时为局势止血,却无法从根本化解病因。可以为各方争取喘息空间,却仍不足以重整整个区域秩序。真正值得观察的,从来不是签署一刻所营造出的象征效果,而是随后六十日之内,核问题能否进一步纳入具约束力的制度谈判,以色列与黎巴嫩战线能否被带进同一套安全安排之中,以及区域国家能否逐步摆脱长期由域外力量主导、又屡次被局部冲突绑架整体稳定的旧有模式。若这几个更关键的问题始终没有实质进展,那么今天写得再漂亮、说得再动听的外交文件,到了明天,仍然很可能只会成为下一轮冲突的开场白。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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