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自得|清廉香港——为何放任“围标”坐大?

撰文: 杨志刚
出版:更新:

扬言自得|杨志刚专栏

在“廉洁之都”的香港,连前特首曾荫权、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地产巨头郭炳江等最有权势的人物都曾入狱。为何“围标”这个街知巷闻的毒瘤,竟然如此神通广大,能够“广泛、有系统、长期”遗害香港?这不合逻辑,有违常理。要追问的,不是围标为何存在,而是毒瘤为何能够存在这么久,长得这么大。

围标也可以“杀人放火”

“围标只系呃钱啫,又唔系杀人放火。”——这是以往对围标轻描淡写的放纵。宏福苑大火告诉我们:围标可以杀人放火。杀了168人,烧了港人温暖的家,受害人包括婴儿、长者、妻子、丈夫、刚大学毕业的青年。

围标“广泛、有系统、长期”——这不是我虚构的形容词,而是香港竞争委员会提交给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书面证供里,白纸黑字的正式定性。竞委会亦解释了何谓“广泛”:“地理上,围标包括全港楼宇,并涉及大量承建商和工程顾问。”

破解“权贵入狱,毒瘤长存”这个反逻辑现象的最佳机会,是独立委员会的听证会。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清楚包括:“审视有关工程有否涉贪围标,违规招标的问题。”我一直期待该委员会透过听证会、涉事各方亦透过主动提供证供和回答问题,把毒瘤越长越大的整条责任链抽丝剥茧地暴露于阳光之下,让全港审视,让全港20万栋楼龄30年以上旧楼的业主都知其手法。独立委员会的听证已开始进入“收网”阶段,但还未见到这份抽丝剥茧。

“第一责任人”缺席听证会

中文有一个“冤”字,最顶尖的翻译家都无法翻译成外语,是中华文化特有的表达。一个字,浓缩了对不公不义的不甘、对心身苦难的哀踢、对情感上受尽折磨的愤怒。宏福苑168名遇难者和亲友的苦痛和悲鸣、愤怒和不甘,我们难以想像。这是“冤”。要为遇难者和生还者纾冤解怨,需要把围标的黑暗面、各涉事方的失职失责失管失教,毫无保留地呈现在阳光底下,才能让特首“追责到底”的承诺,得以全面落实。

竞委会是大火听证会“涉事各方”名单上九个政府部门之一。但竞委会并俄米油像其他政府部门一样,以证人身份亲自作供和回答独立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而是选择只提交书面报告和发布新闻稿。“书面报告”和“亲身作供”是两回事。亲身作供,需要即场解答问题;我读完竞委会得书面报告,看到的不是答案,而是一连串仍待解答的问题。

早于2024年1月,廉署把一宗涉及11个屋苑、包括宏福苑的围标个案转介给竞委会。两年多后、死了168人之后,竞委会才于今年3月25日采取行动,并发新闻稿公布:向涉案实体及人士展开法律程序。

打击十年“只是开始”?

围标如何“长期”?十年前的2016年,《竞争条例》全面生效后,竞委会曾就楼宇维修市场作出大型研究,“以回应公众对围标的关注。”该报告分析了500个工程项目的保密招标纪录,规模庞大;而竞委会则表示:“研究结果与公众普遍的想法吻合,显示近年香港住宅楼宇翻新及维修市场,存在着操纵投标的行为。”竞委会及后同步推出“打击围标,全城目标”的全港大行动,包括巡回展览、发布《打击围标》小册子等,声势浩大。

当年负责该项大型研究的“反围标”专家,是竞委会其中一位主管毕仲明。十年前的反围标专家,五年前成为竞委会行政总裁,一直至今。廉署转介个案后,竞委会等了两年多、死了168人后,才采取行动,并透过新闻稿指出:“我必须强调,这次入禀只是开始。”当中 的“我”,就是行政总监毕仲明。

由10年前的大规模研究和“全港目标”大行动,到今天在证供说围标“广泛、有系统、长期”存在。这不是解答问题,而是提出问题:毒瘤为何能够存在这么久,长得这么大?这10年之间,在打击围标工作上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打击围标10年,为何这个“只是开始”要死了168人后才来?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阅读了竞委会过去十年的新闻稿、公布、和年报。这十年间,竞委会对围标事件共采取过八次执法行动,其中两次是宏福苑大火之后的“先知后觉”行动。之前的九年多里,只采取过六次执法行动。这是否合乎竞委会自己确认的围标“广泛和长期”比例?

期盼怨结早日“结束”

这是关键时间线:廉署于2024年1月作出个案转介,四个月后,宏福苑与承建商签订维修工程合约;该合约受居民质疑,导致旧业委会被罢免;新业委会于2024年9月开始工作,但工程已展开。个案转介后22个月,发生夺命大火,转介后26个月,竞委会就该个案作出执法行动。

该个案涉及的11个屋苑中,有四个屋苑工程尚未完成,其中两个招标被推翻,一个被暂缓。虽然该个案中被起诉的承建商不包括宏业建筑,但既然宏福苑的招标过程已有证据显示可能涉及围标,一旦执法,已批出的合约亦可以被推翻。问题是供竞委会为何要等两年多后才执法?竞委会作为打击围标的“第一责任人”为何不亲身出席听证会解答问题?

夺命火灾后,港人期盼的不是“只是开始”,而是“结束”。结束围标集团的产业链、结束大厦维修的的灰色操作、结束涉事人员的失职失责、结束管理层的失管失教、结束相关部门的失察失守、结束监管制度的失效失能。

面对全港期盼,独立委员会不负众望,运作以来,高效率、高专业、赢得了各方信任和尊重。他们不单是履行其职权范围定下的职责,更代表了为港纾冤解怨的阳光。委员会任务尚未完成,能够以九个月的时间,抽丝剥茧地把这场灾难的一切阴暗呈现在阳光底下,让特首可以追责到底,这绝对是全世界最高典范。香港何需邀请外国什么专家来分享什么灾后处理,全世界自会派员来港取经,向独立委员会学习。

(后记:竞委会是打击维标第一责任人,有法定权力和资源去履行职责。围标过程如涉及贪污,廉署便介入;若涉及刑事罪行如暴力,警队便介入。本文并非针对竞委会,而是篇幅所限,只能聚焦第一责任人)。

作者杨志刚是香港浸会大学前协理副校长,中文大学前专业应用教授。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专栏精选不同范畴专家,丰富公共舆论场域,鼓励更多维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