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揭发者|九个部门管一棵树——香港需要一部《树木法》
夏日午后,从中环砵典乍街往上走,石板街旁的细叶榕撑开层层绿伞,阳光碎成一地金箔。小鸟在气根间跳跃,蝉声填满楼与楼之间的罅隙。这一刻你会觉得,香港的树,是这座石屎森林里最温柔的叛逆者。它们不问回报,为城市降温、滤尘、吸水,甚至抚慰人心。然而,温柔背后,香港的树正面对着一场沉默的危机——我们不曾真正用制度去拥抱它们,而是用“风险”的框架去丈量它们的生命。
树木不是风险
是城市的资产
翻开政府文件,有关树木的讨论几乎都围绕“树木风险管理”。树是风险吗?台风过后塌树压车的新闻固然惊心,但如果我们只从风险角度看树,就像只从生病角度来看一个人——你永远只看见他的脆弱,而忘记他绝大部分时间的健康与贡献。
内地城市近年对树木的态度,值得香港深思。走在深圳深南大道上,宽阔的中央绿化带种满了樟树、凤凰木、大叶紫薇,树冠连绵数公里,像一条绿色河流穿城而过。上海复兴中路两旁的法国梧桐,树龄逾百年,当地部门为它们建立了详细的“一树一档”,定期体检、精准养护。广州老城区的骑楼外,小叶榕气根垂帘,暑天降温幅度可达三至五度,当地人笑说:“冇树荫,点挨夏天?”——这些城市用行动告诉我们,树是公共资产,是会增值的绿色基础设施。种一棵树,百年后它会成为一个街区的灵魂。
反观香港,我们有多少街道能在炎夏提供连续树荫?旺角弥敦道车水马龙,行人只能在招牌与空调排出的热浪间匆忙穿行,零星几棵树被修剪得只剩光秃主干,像城市里的“电线杆”。我们有没有问过:为甚么一个如此富裕的国际都会,树的生存空间这么窘迫?
香港有很好的古树资源。林村许愿树、元朗锦田树屋、港大本部大楼外的樟树群......它们不是一棵棵独立的个体,而是城市的记忆载体。“百年树木,百年树人”,大学要靠老树来沉淀学术气息,城市也要靠老树来标记岁月。这些古树,政府有登记,有巡视,但保育力度仍显被动。发展局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辖下的树木管理办事处(树木办)的成立是重要一步,但它的角色像急症室医生,忙于处理“病树”和“危树”,却未能从城市规划的高度为树木争取更多生存空间。问题的根源,在于香港至今仍没有一部《树木法》。
九个部门管理
护理变成斩树
目前香港树木管理最为人诟病之处,就是“分散式管理”。一棵长在路边的树,路政署管;长在公园,康文署管;长在屋邨,房署或房协管;长在郊野,渔护署管;长在私人土地,地政总署跟进;天桥下的斜坡树,轮到土木工程拓展署。这就好比一间公司没有行政总裁,各部门各自为政,处理手法不一致,标准参差,最终牺牲的是树的健康与公众安全。
更根本的问题是外判文化。政府部门将树木护理工作外判给承办商,承办商为控制成本与规避责任,最简单的做法就是“斩”。树根影响路面?斩。树枝靠近电线?斩。居民投诉落叶太多?斩。坊间有句苦涩的戏言:“香港的管理,就是外判;外判的管理,就是斩树。”这不是笑话,而是一针见血的现实描述。秀茂坪曾有棵石墙树,树形优美,是街坊的集体回忆,却因被评定为“高风险”而遭移除,引起社区强烈不舍。类似的故事,在不同社区反复上演。
当树被定性为“风险”,外判商的思维自然是“移除风险源头”,而非“设法保育”。预防性修剪、改善土壤、设置树根导向板、安装支撑架……这些需要专业知识和持续投入的保养措施,往往因为外判合约的短期性与成本考量而被忽略。结果是树木小病拖成大病,最终只能“安乐死”。我们缺乏一套以树木健康为本、以专业为主导的长效机制。
狮城树木专法
管理科学精准
把视线转向新加坡,这个与香港高度相似的城邦国家,在树木政策上走出了截然不同的路。新加坡国家公园局(NParks)是树木管理的统一平台,从规划、种植、养护、风险评估到公众教育,一条龙负责。他们的《公园与树木法》(Parks and Trees Act)赋予了法定权力去保护树木,所有胸径超过一米的树木受法例规管,未经批准不得移除,违者罚款可高达五万新加坡元。法例更规定新发展项目必须保留或补种树木,确保城市发展不会以牺牲绿化为代价。
走在新加坡乌节路,两旁雨树形成的绿色拱廊令人难忘;滨海湾花园的超级树丛虽然是人工构造,但背后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将绿色当成国家品牌来经营的决心。新加坡不但有法定机构主导树木政策,更善用科技,为全岛约二百万棵树建立数码档案,记录品种、树龄、健康状况、修剪记录,团队可以透过系统预警哪些树需要优先检查。这个“城市森林”数据库,让管理变得科学而精准,不再是头痛医头式的应急管理。
再看澳门,树木管理同样分散,文化局、市政署、工务局权责不清,古树名木的保护状况时有反复。澳门理应借鉴新加坡经验,设立统一的绿化管理机构和制定专门法规。但话说回来,香港又比澳门好多少?我们有树木办,可是它没有法定地位和足够的跨部门统筹权力,更像是发展局底下的一个协调单位。没有法例撑腰,树木办的建议可以被其他部门视为参考意见,执行力大打折扣。
内地纳入城规
香港策略欠奉
论树木管理,内地大城市近年进步神速,甚至实现了“弯道超车”。以前内地给人的印象是大拆大建、大兴土木,但现在走进上海、深圳、杭州、成都,你会发现它们的绿化规划相当具前瞻性。
深圳自称“千园之城”,到处都是社区公园和绿道,而这些公园的核心就是树木。他们的“林荫道计划”有系统地在主要道路增种冠大荫浓的树种,并制定长远的更替计划——老树未衰,接班的小树已在苗圃蓄势待发。上海的“行道树三年行动计划”,更是将树木的种植与养护提升至城市品质工程的高度,每条街道的树种搭配、修剪方式都有讲究,甚至为梧桐树的“飘絮”问题投入科研力量改良品种。广州更不用说,千年商都的榕树头文化深入骨髓,亚热带气候下,树荫就是一种公共福利。
这些内地城市的共通点是甚么?第一,树木政策被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清晰的中长期目标;第二,由专业的林业或园林部门主导,并设立专家委员会;第三,肯投放资源在科研与人才培训上;第四,重视公众参与,市民对树木有感情,自然会成为守护的力量。
香港呢?我们连一个全面的“市区树木策略”都欠奉。树木办的工作侧重于巡查和移除风险树木,这只是最末端的管理。真正的策略应该由城市规划开始:哪些区域需要保留原生树林、哪些街道应种植甚么树种以形成绿色廊道、如何透过树木减缓热岛效应、如何建立本地化树木苗圃确保供应链......这些都需要跨届政府坚持的中长期规划,而不是一个为期两三年的改善措施。我们需要“种年计划”——十年种树,百年树城。
确立树木地位
立法专门管理
香港需要的,是一部《树木法》。这部法例最少应包含几个核心元素:
其一,确立树木的法定地位,将树木明确定义为“城市绿色资产”,不再仅仅是“潜在风险”。其二,设立一个法定树木管理机构,统筹全港公私营土地的树木事务,拥有人事、财政和执法权力,直接向发展局局长或政务司司长汇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把树木办提升为以树木专家专业主导的机构”。其三,设立树木保护分级制度,针对古树名木、石墙树、风水林等不同类别制订保育方案,并将树木普查、建档、监测数码化,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树木地图”平台,让公众可以查阅身边树木的资料,兼举报不当修剪或破坏。其四,强制要求所有涉及树木的工程须经由注册树艺师审批,并规定外判合约必须以树木健康为导向,不能让“价低者得”牺牲养护质量。
树木法的立法方向,新加坡已提供了成熟蓝本,我们无需闭门造车,大可邀请新加坡公园局的专家、内地林业和园林城市的规划师来港交流。让专业主导,才能跳出“行政惰性”的怪圈。
种树也是种人心
当下正是好时机
香港人爱树吗?爱。大埔的“打鼓岭古树”被收回土地时,居民自发守护;半山般咸道石墙树被列入移除计划,市民联署反对;台风过后,不少人主动查看附近的大树是否安好。这些情感是真实的,但情感需要制度去承接和转化。良好的树木政策,是让市民的爱树之心能够落地,从“唔好斩呀”变成“我哋一齐养好佢”。
在香港这个高速运转的城市,树木往往是沉默的弱势者。它们不懂为自己争取阳光,不懂对抗水泥覆盖,不懂躲避鲁莽的工程。它们能够倚靠的,是我们为它们立的法、设的制度、定的长远计划。或许有一天,我们能够骄傲地说,香港不只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一个能让百年古树安然生长的城市。那时,树荫下的长者下棋,孩子辨认树叶的形状,匆忙的上班族在绿廊中缓一口气,游客惊叹石屎森林中的绿意盎然。那不是天方夜谭,只差我们愿意为树木多做一步、多想一层。
树木不言,但它们一直站在那里,经历风雨,见证城市变迁。作为回应,我们至少该给它们一个名份,一份尊重,以及一部可以守护它们的法律。百年树木,百年树人,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20年前,其次,是现在。而立一部《树木法》最好的时间,同样是当下。
作者胡恩威是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江苏省政协委员,进念.二十面体联合艺术总监暨行政总裁。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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