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观|商标保护不可掉以轻心 创业起步必学品牌自保术
法观专栏|王斌晖大律师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与各式各样的商标不期而遇:有的创意无限,有的千奇百怪,有的引人入胜,有的使人议论纷纷,也有的平平无奇,只是淡淡然描述业务的性质或其货品的特征。其实,商标的挑选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它不仅左右大众对这个品牌的第一印象及定位,更对这个品牌日后成名时的保障范围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本文中,笔者尝试跟大家探讨这议题,以及香港的有关注册商标条例。
选商标需避开这类致命伤
创立品牌时,名称的选择往往决定了长远发展成功的关键。试想开设一家“好好食茶餐厅”或“平靓正茶餐厅”(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虽然亲民接地气,但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看,这类名字却暗藏颇大的致命伤。法律上,描述性质的词汇(例如卖水果取名“新鲜”)极难注册为具排他性(exclusive)的商标。因为大众一般只会将其视为形容商品特征,而非显示商品来源。商标注册处也不会轻易将描述性字眼批给单一商家专用,以免剥夺其他同行正常使用该类字眼的权利。即使勉强注册成功,日后若遇上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字眼,也很难主张侵权,毕竟所有人都有权利使用日常词汇来形容自己的商品与服务(特殊例子除外)。因此,命名时避开纯描述性词汇,是确保品牌资产安全的关键一步。
选择品牌时,也应当避免选用地域名称。例如在铜锣湾开设时装店,如果店舖名称改为“香港时装店”或“铜锣湾时装店”,其保护范围极之有限。“香港”一词本身就很难被视作商标用途,地区名称也一样,总不能阻止其他人使用“香港”或“铜锣湾”来描述他们的业务地址,甚至作为名称的一部分吧。
当然,若真的希望用上比较富有描述性质的字眼作为商标时,也可以在其他方面着手,使本来形容色彩的字眼变得独特,容易令大众铭记。例如采用特别的字体设计、颜色配搭、或者在文字商标上加上独特的图案商标等,这些都可以增加商标的显著性。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我们熟悉的商标也用上了这类方法,以增强他们商标的显著性,好像“麦当劳”的“M”字商标,“7-11”便利店的图案商标,以及百佳超级市场的图案文字商标,都是用上了独特的颜色配搭,增加商标本身的显著度,亦令大众对其商标有更深刻的印象。
选择注册商标时,我们可以选择将文字和图案的颜色一并注册。这样的注册有利有弊。指定颜色可以增强商标的独立显著性,也可以更清楚让其他人知道商标的保护范围。但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他人改用了其他颜色,便可能借此避免侵权。因此个中取舍,是一门值得深思的学问。
抄袭他人商标难摆脱次货气息
笔者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中,见过很多商标的纠纷,往往都是因为起始的时候对商标的保护掉以轻心,甚至选择商标也是过于草率。结果当业务蒸蒸日上,有其他人刻意模仿其商标的时候,进行法律诉讼往往遇上不少难关。其实在创业选择名称时,先去进行商标注册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除了保障日后商标不会被人盗用,也可以确保没有其他公司在同一行业内使用过类似或相同的商标,从而带来侵权的风险。
在世界各地都存在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有些人恶意抢注是希望利用商标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帮助其业务。由于真正商标拥有人没有注册商标,这些人便利用这个漏洞,从而欺骗大众牟利。亦有一些是专业抢注者,他们不是利用商标进行真正的业务,而是希望之后能用高价将商标卖回给真正的拥有人,待价而沽。这种行为在发展中国家比较常见,但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也同样会发生。在英国和香港,也有很多案例印证这一点。
笔者处理过一些商标抢注的案件,心中常常有一疑问:与其抄袭他人商标,何不另辟蹊径,创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原创品牌? 利用他人的商誉去欺骗大众很有机会构成侵权行为,代价沉重。即使侥幸没有被起诉,长远而言,大众眼睛终究是雪亮的,真相会浮现,真伪会分明;这种模仿而来的商标,永远摆脱不了一股“次货”的气息。笔者虽然也曾见过一些刻意模仿知名商标而取得成功的例子,但即使其业务后来发展得多么风光,每当见到这些品牌,心中都不期然泛起一丝不敢苟同的感觉,因为该些商标的根源深处,始终渗透着挪用他人知识产权的味道。
作者王斌晖大律师是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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