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立法再三咨询 消费者终可告别梦魇?
周一(6月29日),政府就美容及健身服务的预缴消费合约设立法定冷静期,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方案建议冷静期期限为七个历日,退款期期限为14个历日;规管门槛水平为3,000元或以上,8,000元或以上,或(iii)15,000元或以上。当局认为在保障消费者的同时,应尽量减轻对小额交易的影响。
对于冷静期立法咨询,社会并不陌生。2010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指出,“时光共享使用权”及“长期度假产品”的性质复杂、比较新,消委会接获愈来愈多不良营商手法销售投诉,就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货品及/或服务提供合约及以非应邀形式到访消费者住所或工作地点所订立的消费交易设立强制性冷静期。然而,对于“公众特别关注到预缴会籍、美容、健身和纤体的预缴服务”,有关咨询报告不但没有触及,反而在商界反对之下,当局于2012年提出修订《商品说明条例》的草案中,连前述的“冷静期”也没有包括在内。
2016年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通过议案,“促请政府就强制实施冷静期进行立法,并优先在投诉多、金额大的预缴式服务,例如健身中心和美容业,推行法定冷静期,让消费者可在该期限内无条件退款及取消合约”。2018年消委会发表研究报告,建议政府针对部分行业(包括美容业)和特定交易模式设立强制性冷静期,且冷静期不应少于7天。
其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展开公众咨询,提出就3,000元或以上的美容或健身服务合约引入法定冷静期,惟当局后来又以社会、经济情况和消费气氛急剧变化,中小企营运面对不少挑战为由,没有再推动立法工作。如今政府再次展开公众咨询,至少说明了冷静期立法并非“八万五”,决心值得肯定。
历日计法清晰
退款期涉结业风险
在冷静期的长度方面,咨询文件提出7个历日冷静期以及14个历日退款期。有别于2019年的3个工作天方案,采用历日制度计算免除了计算混乱,可说是最低标准。但一星期是否足够事主平复情绪、察觉异样,坊间不是没有疑虑。如果能进一步延长至10个或14个历日,消费者可享更充足时间,审视与深思交易决定是否正确。相比之下,欧盟容许14天的网购冷静期,并透过精准豁免特定类别(如机票、度身订造服饰等)来平衡商营成本。
近年商户因“不当地接受付款”(如恶意结业)而引致的投诉庞大,占比高达五成,当局建议合约期上限订为两年,以助消费者评估预付金额是否合理,同时减低对绝大部分有效期较为合理的合约的影响。惟退款期愈长,消费者愈要承担在等待退款14天内商户突然结业的风险。是否可与银行及信用卡营运商协商,建立类似电子支付即时退款或预扣机制,加快退款流程,值得进一步探索。
提防“拆单”漏洞
加强执法可取
在合约金额方面,2019年政府提出以3,000元作为划分基线时,“01观点”已经指出,小额交易争议个案少,或许只是消费者放弃花时间追讨;不肖商人容易拆散合约,规避追究。现在咨询文件提出3,000元、8,000元以及15,000元的三个考虑水平,虽然可以“尽量减轻对小额交易的影响”、“尊重合约自由”,但一旦最终立法采纳了8,000元或15,000元的门槛,恐怕不良商户会将美容套餐等拆分成多张分别价值数千元的单据,合法地绕过冷静期的规管。当局应如何“为消费者提供更佳的保障”,社会及议员都应提出意见。
值得肯定的是,当局提出将不当地接受付款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附表,赋予海关法庭限制令等“重手”刑事权力,可即时冻结或禁止任何人士处理相关财产。这能弥补《商品说明条例》被指“阻吓力不足、罚则过轻”的漏洞,从而阻止无良商人在结业前夕疯狂吸金并转移资产。正如消委会也指出,认同强化执法机制以确保规管有效落实,相信方案能提升阻吓力,有助减少不良营商手法,避免消费者蒙受损失。
2019年公众咨询时,当局表明将于2019/20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希望当届会期内审议。但今次公众咨询,商经局只表示希望尽早完成立法建议,而没有交代立法时间表。由16年前政府留意到预缴式消费的争议至今,多少市民因为不良商户的高压销售手法,或者恶意结业而蒙受损失?两、三千元的金额看似不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始终“肉赤”,更遑论在追讨过程中承受的时间代价及心理压力。保障大众消费者、维护交易环境的公平与正义,这次立法咨询实为重要一步,后续工作商经局以及立法会都须严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