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狗只入食肆 “人宠共融”殊不易
特首李家超于《2025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动“宠物友善餐厅”牌照之后,推行逾30年的“狗入食肆禁令”终于松绑,而首阶段的“人宠共膳”安排也于上周四(7月9日)起正式落地。这项被视为推动香港迈向“动物友善城市”的重要政策,在民间和餐饮业界引发了不少讨论,也为香港的“人宠共融”之路带来一些反思。
支持者欢呼雀跃,认为这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更能为低迷的餐饮业开拓“毛孩经济”的全新商机;反对者的反应也不小,部分食客对卫生隐患、犬只失控及毛发飘扬等等情况表示忧虑,更有连锁餐厅在评估店面空间和现场秩序后突然主动申请退出;社交平台上,甚至出现了“爱狗派”和“厌狗派”针锋相对的隔空骂战,可见“人宠共融”长路漫漫——从来不是单纯修改一两项法规条文、贴上一张绿色标示就能一蹴而就的易事,而是涉及整座城市的公共空间分配、商业营运管理,以及更深层次的市民公德文化等议题。
早在港英时期,大量外籍人士来港定居,带来了宠物和养宠文化,随后衍生出养宠热潮和宠物经济;然而,这座城市以往从来没有明确的宠物治理政策框架,也实在称不上对“宠物友好”。以狗只为例,港府主要是从公共卫生和防疫角度出发制定相关政策——1950年,基于狂犬病疫情颁布《猫狗条例》禁止屠宰及食用猫狗;1994年,为加强公共卫生,《食物业附例》严禁除工作犬外的狗只进入任何持牌食肆;2003年,为免影响屋邨环境,房屋署推出“屋邨清洁扣分制”(现称“屋邨管理扣分制”),正式禁止公屋养狗。
尽管如此,却有越来越多家庭养狗,而狗只也不只是单纯的“宠物”,更被宠主视为“亲友”,可以促进家庭和谐、纾缓低落情绪。根据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组的《数据透视:动物的福利与管理》,截至2023年,全港饲养了30.4万只狗,即平均8.9户就有1户养狗。在此背景之下,现届政府因应社会风气变化提出修订《食物业规例》,主动打破实行了32年的“狗入食肆禁令”,首阶段推出1,000个牌照,为迈向“动物友善城市”踏前一步。
然而,这对寸土寸金的香港而言,殊不容易。相较于内地或者外国不少拥有宽敞户外露天茶座的餐厅,本港绝大多数食肆的楼面狭窄、餐桌距离紧密、人流极为挤拥。在这样的密闭空间之内,服务员需要持续在狭窄的通道中走动,传送热烫的食物、茶水和汤羹;而狗只一旦失控或受惊所造成的安全和卫生风险,显然远比一般公园或公众地方为高。正因如此,当局采取“小步走”的方式慢慢推进,又透过限制“格斗犬”及“已知危险狗只”入内、禁止烹煮狗用食物/使用可重用餐具、要求使用不超过1.5米狗带等法规来控管风险。
食环署还编制了非强制性的《狗只友善食肆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让食肆自行决定营运安排和餐厅要求,例如狗只数量上限、是否设置专区/时段。相信当局是想保持弹性,但也有业者反映,在“各处乡村各处例”的营运现实之下,如果当局与商户未能清晰界定相关的“权责”和“规则”,那么携犬顾客和餐厅及其他食客之间的误解或争拗,只会接踵而来。
同香港一样“地少人多”的新加坡,刚好于2025年1月率先容许宠物进入食肆,但在政策落地初期,只放宽了非密闭的“户外餐饮区”(ORAs)。星洲当局的考量非常实在——户外环境空气流通,疾病传播和卫生风险较低,大众的心理防线也较易克服。与此同时,当地也充分尊重多元宗教和公共文化,例如清真餐厅和公共性质的小贩中心全面维持“禁狗”规定,以避免因宗教习惯或基层市民核心生活圈受滋扰而引发的社会撕裂。
不过,再严密的法规、再细致的政策,如果缺乏使用者的自觉性和公德心,最终只会流于形式。推动“宠物友善”餐厅,本质上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文化工程。正如当局强调,对待这项政策既要讲“包容”,更要讲“责任”。有人爱狗,自然也有人怕狗、或对狗毛过敏,这无关文明程度,而是个人的生理和心理选择。当狗主带同犬只进入公众共用的食肆,就必须承担起“尽责饲主”的本分和自律,才能有效消弭厌狗情绪、换取大众包容。
如果有人秉持得过且过心态、随意挑战公共卫生底线,那么政策带来的恐怕不是“共融”,而是更深层次的群体对立。正因为此,在这半年的观察期内,政府绝不能扮演被动的审批者,而必须成为主动的引导者。食环署已成立90人的专队进行巡查和教育,并在首个月采取“先劝喻,后执法”的宽限原则,后续理应协助商户降低管理成本和纠纷风险。
但除此之外,有为政府最应该回答社会的是——我们想要怎样的“人宠共融”价值和“动物友善”城市,而我们又应该制定怎样的“宠物治理政策框架”?这就不单是一场法规的修订,更是一次文明的重塑——不再是随机地基于简单的“卫生隐患”或“商业机遇”去调整宠物的“公共空间分配”,而是把牠们当成文明城市的共同成员,透过制度化的空间规划、法治化的权责规范,以及持续化的公德教育,真正地将“包容”和“责任”内化成为这座城市的基因,让爱狗者学会自我克制和尊重他人,让怕狗者获得足够保障和心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