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问责.01观点|良心何安?公心何存?初心何在?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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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宏福苑火灾造成168人罹难,随着独立委员会调查报告出炉,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10月29日)率领七名司局长向全港市民鞠躬致歉,及后六名相关政策局局长亦再于不同场合表达歉意。然而,社会普遍认为最难辞其咎的两名官员——即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还有已请辞的原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却未有跟上问责团队的步调。

无论是何永贤在请辞声明中的表述,抑或是杨何蓓茵在接受访问时的解说,全都引发了社会热议。相对于苛责个人,这些讨论更多是在叩问这些问责官员的从政初心和政治责任。

独立委员会报告用了极度沉重的字眼,痛斥政府各个部门存在系统性缺失,包括安全规则的违反、规管制度的漏洞、执法态度的松懈。报告又严正指出,如果涉事公务员能够恪守职责、积极跟进,“有可能在火警发生前纠正私营各方的危险行为”。换言之,这场全港同悲的惨剧,并不只是商家贪婪或工人失误所致,更加是官僚怠惰和监管疏漏的结果。

在此背景之下,作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如何置身事外?可是,纵观这位局长在特首致歉后几次会见传媒的表现,大家似乎感受不到她是共同担责的局中人,而更像是超然物外的仲裁者,能够非常冷静地向公众阐释二级调查机制、纪律聆讯程序以及相关法规的运作。这固然相当专业;然而,宏福苑火灾并非一般事故,而是一场严重的集体创伤,公众苦等一年之后所需要的,就不只是完全抽离的技术说明,而是一定程度的与民共情。

更令社会哗然的是,杨何蓓茵一再搬出国际竞争力年报、政府效率排名,极力强调“整体公务员依然优秀尽责”。局长也许是想借此稳定公务员士气,但在普罗大众耳中,却像是在“防御”、“抗辩”、“护短”,并没有真正“以民为本”地审视自身责任。这种技术官僚的冷漠,同样可见于何永贤的请辞声明当中,公众看到的更多是一种“自我开脱”。

独立委员会报告批评房屋局辖下独立审查组(ICU),在监督宏福苑维修工程中存在多项问题,包括缺乏危机意识、规管疏漏、系统性盲点及执行不力,应为火灾负上较大责任。何永贤率先请辞承担政治责任,但随后发表的声明,却没有任何一句致歉说话,反倒用了逾半篇幅回顾任内举措。这种像是“荣休”而非“引咎”的表述,同样引起广泛困惑。

现代政治伦理当中,“政治问责”绝不是一种优雅体面的退场方式,更不是一句“愿意承担”就能换取一身轻松。广泛而言,是指问责官员的分内应做之事以及当他们没能尽职履责所应受的谴责和惩处。它的最大意义在于深切反思之后,能够以超越个人利益的姿态和视角,直面伤害的造成、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向公众表达发自内心的惭愧。这种歉意不但不会抹煞官员的付出,反而会让社会看到他们愿将人民生命置于个人声誉之上的情操。

两位局长或许怀抱服务社会的宏愿,但既然身处权力高位、享有高薪厚望,就必须对自己权柄管辖下的生民福祉负起全责。宏福苑的无情烈火,当然不是他们亲手点燃;承建商的偷工减料和贪赃枉法,也绝非他们所指使;前线监管人员的层层疏漏和互相推诿,更加不是他们所乐见。可身,身为主事官员,如果能更早洞悉系统性的监管缺失,如果能更严格要求属下防微杜渐,如果能更致力堵塞制度漏洞——大埔宏福苑那1,984户居民,今天是否就不用痛失至亲、流离失所?过往落实过多少政策是一回事,但永远无法抵销一场因官僚麻木而未能阻止的滔天巨灾。这正是“政治问责”最沉重、也最无可回避的初心考验。

可惜,综观两位官员的应对方式,着实与社会主流期望有所落差。《孟子》尚云:“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但今时今日,面对自己职权管辖范围之内、因为下属怠惰、疏忽、推诿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难道她们的良心完全不会痛吗?

事实上,她们已非首次引发公众非议。何永贤不乏离地言论,例如形容青年过早轮候公屋是“扭曲自己人生”,无视置业主导的房屋政策如何令人无法安居;又指新界居民舟车劳顿出入青山公路是“洗涤心灵的快乐旅程”,看不到打工仔们为此付出了怎样的时间代价、交通成本和精神损耗;而在天恩邨收楼悲剧过后,即使各界对于房屋署僵化执法多有质疑,但她依然力撑署方职员“情理兼备”,显然对程序的苛刻缺乏应有的体察和自省。

杨何蓓茵也是半斤八两。去年政府物流署被揭耗费半亿元公帑购买冒牌水风波,及后检讨采购机制专责小组报告和纪律调查报告指出,部门普遍存在欠缺警觉性、判断力、分析能力等问题;而当特首李家超确立时任物流署署长陈嘉信被撤回勋章是作为部门首长所应承担的“处分”时,杨何蓓茵却公开坚称“技术上非惩罚”,甚至说“不同人有不同观感”。那种“不同调”的姿态,几乎把自己当成了“局外人”,尝试对外传递一种相当扭曲的信息:特首的定性也只是“个人观感”,无法撼动官僚的“法定制度”。

无可否认,这种价值取向和思维惯性的形成,与港英殖民政府所遗留的管治文化息息相关,她俩也不过是特殊时代的典型产物。英国那套文官制度,讲究恪守程序才能维持高效,但也习惯了“依规行事便无责任”的教条,容易将立体的治理简化成为僵化的条文,使得官僚体系愈加无法感知人民疾苦,更加无法站在政治高度看待治理大局。反观中国治理逻辑,向来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但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展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自觉,还有直面问题的勇气、超越小我的胸襟、毫不避责的担当。

特首李家超日前率领司局长鞠躬致歉,打破了永不认错的官僚民思、重塑了敢于担责的问责文化,社会各界也因而给予了较为积极的评价。然而,一个健康的问责制度,绝不可能只靠行政长官的政治魄力来支撑,更不可能容许个别局长在关键时刻掉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