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保障权利,不损价值:理性看待同性伴侣登记条例草案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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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邱铭诺

《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所引发的争议并不意外。有人忧虑会动摇婚姻制度、导致价值崩坏;而然从法理与各地经验细加辨析,便会明白承认与保障同性伴关系,既不会威胁传统家庭,更是体现社会公义的重要一步。

不少反对声音源于保守价值观和对性少众的偏见。在法案委员会收到的反对意见书中,主要理由是与传统价值观不符及有违个人宗教信仰。香港作为世俗社会,宗教自由保障每位市民的信仰权利,但这并不意味公共政策要遵循任何特定教义。实际上,在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宗教自由依然获得保障。以加拿大为例,《民事婚姻法》明文规定宗教团体有权拒绝主持与信仰相抵触的婚礼,足证平权与宗教自由并非矛盾,而是可以并行。

制度随时代演进,是现代会的常态。历史上,婚姻制度曾禁止跨种族婚姻,限制妇女的产权与离婚权,这些如今均被视为违反人权。香港于1971年废除中国传统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本身就是改革传统、迈向平等的里程碑。若以维护“中国传统价值”为由拒绝改革,那是否也要重拾“男尊女卑”的旧习?真正的传统精神,在于能随时代演绎仁爱与公义,而非墨守成规。正如学者邝隽文所言:“‘继承传统’更重要的是重新思索传统的意义,并使之能在新环境得以实现。”

国际经验亦显示,婚姻平权对社会并无不良影响。2024年由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与兰德公司联合发表的研究指出,美国承认同性婚姻对当地异性婚姻率、离婚率与同居模式并无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而在经济层面,婚姻平权更可创造实质效益。例如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以来,同性婚礼为州与地方经济带来约59亿美元收入。另一项研究则预计,泰国推行同性婚姻后的两年内,旅游收益将增加20亿美元。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与旅游城市,香港亦可借此吸引多元人才与消费。

根据港大、中大及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于2023年发布的调查,有六成市民支持同性婚姻,反映社会已有一定程度的共识。

更关键的是,草案是政府履行岑子杰案裁决的回应方案,其范围极为有限,主要涵盖医疗决策和身后事处理两大范畴,与推动同性婚姻是两回事。

草案快将恢复二读,届时议员应以理性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审议。须留意,提交予法案委员会的逾万份意见书,并非随机抽样,不能视为具代表性的民意。在公开可查阅的反对意见中,约半数来自九种标准化表格及范本,反映的主要是特定团体的动员,而非广泛公众意见。

草案虽非完美,却是香港迈向更公平社会的一步。任何回避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方案,不仅与裁决背道而驰,更隐含矮化与排斥。让法律照亮每一段真挚的关系,不会削弱传统价值,反而彰显社会的仁心、公平与公义。

作者邱铭诺是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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