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维|把偏见写在历史 把保障留给同性伴侣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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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彭意婷

同性伴侣登记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的必要制度,并非用来进行价值斗争的工具。反对者声称要“慎防极端情绪、坚持理性讨论”,实际上却以抽象的道德焦虑包裹具体的排斥,把少数者的生活苦境抹去,只剩捍卫冰冷制度的恐惧。因此称之为欠人道精神,并非指控过火,因在现实层面,它让社会停滞于歧视,阻滞更人性化、科学和平等的法律与福利政策发展。

没有身份承认就没有实质权利

权利要落地,就离不开关系的法律承认。说“同性恋者的基本人权与常人无异”听来动听,却掩盖了最关键的门槛:同性伴侣没有身份承认,探病探视、医疗决策代理、遗产承继、公共房屋与福利分配、税务与强积金安排、雇员福利、移民及亲属团聚等,日常生活上几乎处处碰壁。这些都是基于长期互相承担的关系而生的实益权利,并非言论或集会自由之类的“一般公民自由”可以替代。终审法院在岑子杰案早已指出,政府有宪制义务提供“可运作且有效的替代框架”。法官之间的意见分歧,证明议题的复杂性,却不是行政不作为的借口。愈是有争议,愈要用清晰立法把界线、范围、豁免、程序写进条例,避免把制度上的空白交由高成本、难以预测的诉讼去填补。

把伴侣登记妖魔化为“类婚姻”,继而推论“同运改造社会”,是想像凌驾制度设计。香港完全可以在法例上清楚划界 ─ 不改动《婚姻条例》一男一女的定义,不触碰宗教婚礼与称谓;把权利义务聚焦在民事需要,例如医疗、遗产、探视、住屋、福利、税务等。宗教仪式与教义自主可获明文保障;学校在尊重多元下,以事实陈述与反欺凌为底线,不涉及强制信念。许多地区早已让民事结合或伴侣登记与婚姻并行,并没有出现婚姻制度崩解或出生率剧变。把穿婚纱、办宴等社交习俗当成法律同化的证据,纯属张冠李戴。

最可惜的是,反对者对当事人的痛苦视而不见,急症室谁来签字、病房门口被挡、遗产无权处理、跨境无法团聚 ─ 他们的文章只字没提。他们在乎的只有体制不可动摇的焦虑,却忽略活生生的人。历史已一再提醒我们,当社会把“不同”道德化,政策就落后于科学与人性。从癫痫到自闭症到思觉失调,过去的惩罚与隔离多源于污名,而非正确的理解和同理心。制度的发展方向,正是更科学、更人性、更平等;伴侣登记是这条路上最基本的一步。

为未来世代预留制度空间

当我们每人都把视角投向未来,就能更看得清责任所在。公共政策应为未来世代预留可调整和可验证的制度,而不是用当下的恐惧锁死他们的选择。未来一代的价值观不必然与今天一致,若我们武断以今日偏好作准则,就是用今天的信念去殖民明天的生活。伴侣登记提供的是低成本、可预见的身份框架,并让社会能按事实逐步调整,而不是在歧视中对抗。

据最近晋峰青年商会有关 LGBTQ+认知与接纳的调查指出,年龄越大,对LGBTQ+的包容度越低;55岁以上有41%表示不接受或非常不接受,反观只有13.25%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士表明不接受。这说明新旧世代的价值取向并不一致,所以订立制度不能只迎合固有的偏见,而是要尽力为未来世代的选择留下空间。

同性伴侣登记没有攻击婚姻制度,也不是在改造社会,而是把已存在、长期互相承担的关系,放进清晰、可预见的法律框架,让权利与责任到位。真正的理性,是以科学与人道为基础,设计一个现在可用、中期可检讨、长期可调整的制度。真正的善良,不是口头安慰,而是把权利义务写进法律。香港完全可以同时守住婚姻定义与宗教自由,并为每段愿意承担责任的关系提供起码的尊严。我们要对今天的人公平,同时在对未来的世代负责。

作者彭意婷是新思维副秘书长。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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