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建设包容社会:对香港无障碍城市规划的反思
来稿作者:谭永昌
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构建一个真正包容所有市民的无障碍城市,已成为衡量社会质素的重要标准。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在建设无障碍社会方面仍面临挑战。本文将对香港无障碍城市规划的现况进行反思。
香港碎片化的无障碍规划
根据政府统计处最新数据,香港共有534,200名残疾人士,约占整体人口的7.1%。面对如此庞大的需求群体,香港的无障碍设施发展却长期呈现碎片化状况。
虽然《建筑物条例》和相关备忘录对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订有一定要求,但在城市规划的宏观层面,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及清晰指引。《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虽然涵盖各类设施的规划要求,但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多局限于技术层面的最低标准,未能进行整体统筹,缺乏一套完整的“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 理念来指导整体发展 。
香港的无障碍政策更新亦相当滞后。十多年前的设计标准至今变化不大,如屋宇署《设计手册》更新频率偏低,标准亦相对落后:现行的2008年标准已难以满足现代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国际经验:先进城市对香港的启示
观察国际先进城市的经验,2016年新加坡建设局制订《公共空间通用设计导则》,涵盖7大类47小类无障碍设计内容,导则内容包括建筑连接、建筑周围和内部环境、卫生设施、寻路和信息系统、建筑内部设施、家庭友好设施以及特定建筑类型的设计要求等范畴,旨在推广对所有群体友好的全龄友善环境 。
而东京在筹备2020年奥运会期间,大力推动通用设计理念,对日本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反观香港近年来积极推广旅游、盛事经济,致力“说好香港故事”,那么香港希望向世界展现一个怎样的城市形象?
真正的无障碍城市并非简单的设施堆砌,而是需要在规划阶段就建立“为所有人设计”的理念框架,将通用设计、无障碍设施纳入建筑及规划的基本要求。
制度上应适时修订规划标准体系,全面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屋宇署《设计手册》等规例和指引中的无障碍设施要求,引入“通用设计”评估机制,并将其纳入规划审批的考虑范围。同时宜制定香港版《通用设计导则》,参考新加坡经验,提升现行标准至国际水平。
社会参与上,需加强残疾人士及照顾者的参与,建立让持份者参与规划决策的制度化渠道。可建立残疾人事务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领导,成员由各政府部门代表和残疾人士代表各占一半组成,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代表性。
另外于公众教育上,公众对无障碍需求的认知有待提升,缺乏“为所有人设计”的社会共识。可针对性地推动专业培训,提升规划师和建筑师的无障碍设计能力,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培养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提升对有需要人士的关怀。
无障碍设施被视为“额外成本”而非基本需求,平等机会委员会调查显示,过半数的雇主关注提供无障碍设施或其他便利措施的成本问题。政府可考虑提供优惠措施,鼓励私人发展商主动提升标准;针对既有建筑改造的技术困难,提供专业咨询和解决方案。
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真正包容的城市
笔者认为,社会发展除追求土地或经济效益最大化,亦应评估项目发展对社会持份者及一众弱势群体的影响。面对香港人口老化的严峻挑战,未来人口中行动不便人士的比例会不断增加,当局有责任确保城市发展不会加剧社会排斥,威胁可持续发展 。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自2008年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的城市规划及公共建设中,理应融合无障碍概念、确保设计满足通用设计要求,应让所有人都能安全、平等、独立地使用资源。
而根据联合国《新城市议程》,残疾或特殊需要人士,应于“城市权”中被考虑,以确保规划符合通用设计,迈向无障碍的平等城市。
若香港持续忽视相关议题,无疑加剧社会矛盾及资源浪费,剥夺了市民平等参与城市生活的权利。每一位香港市民都应能自由、安全、有尊严地享受城市生活。这不仅是对残疾人士的关怀,对所有市民福祉的保障,更是提升城市价值的一环。
作者谭永昌是香港中文大学城市研究系学生。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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