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从韦帕到桦加沙 携带儿童观浪追风 终于响起犯法警钟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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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明德

十号风球悬挂,电视萤光幕上的画面总叫人揪心。两个月前台风“韦帕”袭港时,天文台发出今年首个十号风球信号,我曾见过一对父母抱着两名幼童在狂风中自拍,孩子的小脸埋在父母肩上,连身帽被风掀翻,父母却笑得轻松。那时我心想:若连十号风球都无法让某些人清醒,社会该如何保护这些毫无自保能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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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天文台第二次发出十号风球信号——台风“桦加沙”——袭港后,新闻报道中,警方拘捕了两名涉嫌带八岁男童到海怡半岛岸边观浪的女子。巨浪将三人冲倒的画面在网络疯传,男童手脚擦伤的结果,正是对“追风”行为最直接的警示。更重要的是,警方明确指出此举涉嫌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疏忽照顾儿童罪”,可被判监。

划清法律底线保护儿童安全

“韦帕”吹袭香港期间,那些将孩子置于险境的父母未曾被追究,社会只能以道德劝喻表达不满。但“桦加沙”引起的执法行动,终于让我看见公权力的决心:保护儿童安全,不能只靠自觉,更需要法律划出底线。据报道,警方强调将会继续在网上搜集证据——这意味着,“追风打卡”不再只是个人选择,而是可能背负刑责的社会议题。

或许有人认为“观浪无害”。“桦加沙”袭港期间,在电视惊见有人无视自身或儿童安全的行径:柴湾一家四口在防波堤观浪,母亲与五岁儿子被大浪卷走,最终获救,一度昏迷。这实在令人痛心:当“桦加沙”的风速达12级飓风,阵风甚至达14级,成人尚且难以站稳,几岁的孩子,又如何抵御数米高的浪涛?

警方执法行动明确父母责任

警方行动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当家长明知危险仍带子女冒险,警方必定追究疏忽照顾的责任。这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父母的权利,永远不应凌驾于孩子的生存权之上

台风过去,但法律的警示应该继续。当“韦帕”和“桦加沙”成为自1964年以来首个一年内两度悬挂十号风球的超级台风,我们更该学会与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共处的智慧。但愿未来的新闻画面中,不再有孩童在风雨中瑟缩或受伤的身影,而是更多家庭在安全的角落,严阵以待面对风暴可能带来的威胁,保护好自身,也保护好孩童。

作者笔名明德是退休专业会计师,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数十年。退休后,重回大学修读历史,闲时听听音乐会、看看电影、逛逛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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