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联厦联管”之余,也应注重财政支援
来稿作者:龚建伟
“联厦联管”试验计划于今年开始推行,根据《2025年施政报告》,这一试验计划的成效将继续推广至其他地区。根据民政总署的说法,计划目的在于摊分管理费用,让旧式楼宇的业主能够以较相宜的费用获得基本大厦管理服务,也就是说,重点在于“节流”,即以“联厦联管”的形式节约费用,从而帮助业主获得管理服务。考虑到本港缺乏管理的“三无大厦”或者法团名存实亡的旧楼甚多,这无疑是一项利民之举。但目前“三无大厦”和许多旧楼所面临的管理问题并不仅仅是“节流”能解决的,“开源”对他们也同样重要。
究其原因,“联厦联管”固然能够节流,但实际上节约的是哪些部分?一来是跨大厦调配人力资源,分摊到单栋大厦后能够节约费用,二来是批量采购垃圾袋等保养耗材可以相对便宜。为了保证服务质素,即使在节流之后,恐怕费用也并不会神奇地变为节流之前的五成或者六成,毕竟这些节流根本上都仍然是管理和运作流程中的节约,人力和物料成本本身并不会有特别大幅度的降低。因此,接受“联厦联管”的大厦业主是否都愿意支付费用、有能力支付费用,这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管理费用收取困难
如民青局局长麦美娟所言,物管公司从“联厦联管”中能赚取的只是微利,这意味着物管公司参与“联厦联管”的盈亏平衡很可能极为脆弱。倘若无法从业主处收取足够的管理费,物管公司非但无法赚取应得的利润,反而会陷入亏损的境地。当然,做生意从来都不是包赚不赔,但倘若物管公司因此决定不再积极参与“联厦联管”或者降低服务质素,那么这对居民显然有害无益。
倘若进一步深究下去,不难发现许多旧式楼宇的管理费收取长期面临困境,这些问题并不会随“联厦联管”的推行而自然消解。譬如说首要问题是许多唐楼单位早已被间成㓥房,某些大厦中甚至只有少数单位并未改造成㓥房。业主改造㓥房的目的是获利,其本人通常并不居住於单位当中,自然也不会享受到缴交管理费的好处。固然唐楼的管理费往往并不高,但业主为减少“不必要开支”仍然会拒缴管理费。再者,即使一些业主居住在单位中,他们也可能出于搭便车的心态拒缴费用。归根结底,唐楼业主许多不是经济状况相对一般,就是根本不住在单位内,再加上管理费金额本身并不大,法团与管理公司也难以追讨。
早在“联厦联管”试行之际,就已经有业主代表提出一些业主的参与度问题,即难以联络业主或者业主为长者、退休人士等,这些业主不但拒交日常清洁费,甚至也拒交大厦的维修费。业主代表的期望是管理公司能够协助法团追讨,但追讨费用本身也是一件繁琐且需要成本的事情——管理公司本就只能获取微利,他们有多强的意愿去做这些事呢?
理应解决财源问题
因此,许多旧式楼宇的问题并非仅“节流”能够解决,特别是那些“三无大厦”,其财源恐怕就存在重大疑虑,更遑论节流。即使这些大厦成功参与了“联厦联管”,管理公司能够收到多少管理费,能否覆盖成本?这都值得考究。况且还有一些业主很可能并不愿参与“联厦联管”,尤其是那些认为自己未能受惠于“联厦联管”的商户业主,如何说服他们缴交管理费用?他们是否应该被允许少缴交管理费用,应该少缴交多少?现有的“联厦联管”计划采取“划一报价”方式,即每户每月的“基本服务”费用均需要相同,这是否会给住户带来疑虑?显然,唐八楼的住户缴交垃圾清理费的意愿很可能比唐一楼的住户高得多,毕竟如果没有管理服务,两者前去垃圾站弃置垃圾的繁琐程度完全不同。
综上所述,“联厦联管”当然是一项极好的方案,也有助于解决那些业主参与意愿高的大厦所面临的管理困境。但是对于那些业主参与意愿存疑,或者存在少量业主坚决不愿参与的大厦来说,“联厦联管”显然处于尴尬的境地——固然过半业权同意就可以加入“联厦联管”,但倘若少数业主拖欠管理费使物管公司无利可图,那么物管公司很可能就不愿意继续提供服务。近年来时不时会有三无大厦面临垃圾堆积问题的新闻,还有一些大厦的垃圾处理全凭住户自觉。这些三无大厦有的并非因规模问题而无法聘请垃圾清理人员,就新闻来看,许多此类大厦一度也曾有过“垃圾姐姐”,但业主拒绝继续夹钱使其重回了彻底无人管理的境地。由此可见,倘若不处理财源问题,“联厦联管”或许也帮不上这些住户的忙。
解决“三无大厦”的管理问题需要多少钱?实际上并不很多。政府此前对旧楼法团多有支援措施,或许在“联厦联管”问题上也可以效仿。就目前试验情况来看,每户每月仅百多元管理费,全年大抵也不到两千元。即使有十万户需要政府资助,全年开支也不过两亿。考虑到“三无大厦”的数量大抵三千余栋,而旧式楼宇的业主数往往也并不多,十万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高估的数字。大致这样一个数额的开支能够显著改善“三无大厦”的居住环境,解决旧楼居民长期面临的种种问题,这是否值得?至少,笔者认为是值得的。
作者龚建伟是澳门城市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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