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点论政|IPO岂止集资?
作者:刘仲恒医生
今年2月,特朗普政府发布“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备忘录。这项针对中国的政策不仅限制中国在美投资,更在股票市场引发波动,对在美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中国及其他国家的企业从美国股市退市。
单就新股上市而言,香港已明显感受到相关的正面效应。财政司司长指出,目前香港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势头向好,有超过200家公司正在排队上市;本港第三季度的IPO、配股及大宗交易合计股票融资额创下4年新高,仅3个月的融资规模便超过去年全年。
全球投资者颇具眼光,善于借助香港在金融基建方面的优势,以香港为平台开展集资、招揽人才及拓展海外市场等活动。当然,新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可直接获益;但事实上,IPO的好处不止于此,其带来的广泛经济影响远远超出新上市公司自身的特定收益。
IPO能为上市所在地的经济带来多方面“溢出效应”,其中首要的便是创造就业机会,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海外经济学家的研究显示,企业IPO后,其所在地附近邮政编码区域的房价与消费支出均会上涨;同时,上市公司会在当地设立办公室,从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该研究通过量化分析发现,IPO每募集1,000万美元,当地便会新增0.7家企业,同时创造41个就业职位。
毫无疑问,IPO带来的投资与资本增量,必然会通过改善商业环境,惠及当地居民。由IPO衍生的新企业与新就业职位,自然会推动经济持续增长,两者紧密相连。此外,企业选择在哪里进行IPO,也可看作是对当地未来经济前景的信心体现。当某地经济前景向好时,前来IPO的企业数量会增多,而增多的IPO又会持续刺激经济发展。可见,强劲健康的经济前景为成功的IPO提供了机遇,而IPO反过来又能持续推动经济向前。
既然IPO有如此多益处,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就应在制度与环境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球高质量资本市场及集资枢纽的地位。值得庆幸的是,特区政府、证监会与港交所在这一点上目标一致,已在上市制度方面推行了多项改革与优化,包括为“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企业及科技公司提供量身定制的上市机制,以及构建便利海外上市企业在港进行双重上市或第二上市的监管框架。
经商之道,首要在于为对方提供便利。因此,笔者认为港交所不妨进一步探索如何扩大认可证券交易所的范围,并简化海外发行人的上市程序。唯有为企业提供便利,才能更有效地吸引它们来港上市。
作者刘仲恒是放射科专科医生,香港全球专业青年倡议行动创始召集人,团结香港基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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