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以法治回应宏福苑重建诉求:超越原址执念,重筑生活秩序
来稿作者:李颕彰
宏福苑大火之后,居民提出原址重建的诉求,并非一时情绪,也不只是资产计算,而是对生活秩序被突然切断的本能回应。许多家庭在同一社区生活多年,长者覆诊、子女上学、日常购物与照顾网络,都建基于熟悉的地理与人际关系。灾后要忽然转换环境,对不少人而言等同再一次承受失去。社会在讨论方案前,先承认灾民这份眷恋与不安,才谈得上真正尊重。
情感与理性的拉锯
法治与公平的界线
不过,公共政策要帮到灾民,不能只停留在理解,更要回到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法治传统与社会治理逻辑。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既要在中央支持下积极处理民生事件,亦要向全体市民交代资源如何使用、标准如何一致、程序如何公正。原址重建之所以争议大,不在于不值得同情,而在于同时牵动产权、财政、工程安全、法律程序与社会公平,多条界线只要处理稍有偏差,就容易令善意变成难以复制的例外,继而造成更大的期望落差。
第一,要厘清产权性质。居屋单位在完成买卖并取得楼契后,法律上属私人业权。特区政府固然可以在道义与政策层面提供支援,但不能像处理公屋般以行政方式直接重建并重新分配。若以公帑为私人业权原址重建背书,社会必然追问同一尺度能否套用到其他私人楼宇事故,特区政府日后又如何拒绝类似要求。法治社会最怕的不是做一件善事,而是做了一件没有清晰边界、难以按同一标准处理的善事,令每一次不幸都变成制度承受不起的压力。
第二,必须面对公共财政与分配公义。原址重建不只是建筑费,还包括拆卸、地盘安全、顾问与监理、机电与消防系统重置、临时安置支援、法律程序及后续监测等成本。即使有保险,保额上限与条款亦可能令可动用资金远低于实际所需。若把缺口交由小业主分摊,灾后家庭同时面对租住与生活重整,未必有能力承担额外巨额支出;若由特区政府补贴,则等同以纳税人的共同资源优先重置私人资产,难免引起轮候公屋、等待居屋,以及关注其他社区安全问题市民的疑虑。政策要站得住脚,除了照顾眼前最困难的一群,也必须守住可向社会解释的公平原则。
第三,不可忽略长远制度诱因。若社会形成预期,认为私人屋苑在重大事故后可由特区政府兜底重建,日后业主与管理架构在保险覆盖、维修基金、消防设施更新与日常管理上的投入,便可能出现松动。这不是对任何人作负面推断,而是制度设计必须预防的结构性风险。城市安全若要靠长期自律与监管共治,就不能让责任不知不觉转移到政府与公帑身上。
第四,即使暂不谈钱,工程安全本身也令原址重建或大规模修复充满不确定。高温燃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影响往往具隐蔽性,混凝土可能剥落、开裂、强度下降,钢筋亦可能因高温而性能衰减。纵使初步检测显示没有即时倒塌危险,仍不等于适合居住,更不等于能以可接受成本恢复至长期安全标准。加上供电、供水、排水、升降机、消防泵房与加压系统等机电设施在火灾中常出现整体性损毁,要回复正常功能,工程量与工期往往非常可观。特区政府若为速度而作过早承诺,反而可能在日后面对安全责任与民心反弹。依法施政的担当,正在于压力之下仍守住安全底线与专业判断。
第五,法律程序亦是硬约束。大厦公契通常载有保险金使用、共同部分处置、重建程序及表决门槛等条款,属业主之间的私法安排。拆卸重建往往需要极高比例同意,而事故造成伤亡后,部分业权可能进入遗产程序,继承人确认、代表人委任、争议处理均可能耗时。只要少数业权未能同步,整个重建便难以推动。公共政策若把居民回复安稳的时间表押注于高度不确定的私法协商,最终可能令大多数居民长期陷入等待。
第六,若屋苑同时涉及商业部分或车场等业权由机构持有,协调难度更会上升。机构持有人需要向股东交代,决策受法律责任与商业安排约束,原址重建便不只是特区政府与居民的两方选项,而是多方权利义务交织的谈判格局,任何一方停滞都足以拖慢全局。这些现实若不先讲清楚,对原址重建的想像很容易变成不切实际的期待。
第七,重建后物业的市场接受度,这点常被忽略,却关乎居民长远利益。重大事故带来的心理阴影可能影响估值、按揭审批、保险续保与二手流通。对不少家庭而言,居屋除了自住,也是重要的资产安排。若重建后仍长期被标签化,未来需要转按或出售时面对阻滞,居民可能再次受困。政策若只追求把楼盖回原处,而未同时考虑重建后生活与资产的可持续性,未必真正符合居民的长远福祉。
“一国两制”下依法施政
重亮人人看得见的安居家灯
因此,更具建设性的讨论,是把居民核心需要逐一具体化,并以制度工具回应,而不是把全部希望集中在“原址”两字上。居民真正关心的往往包括四件事:尽量维持原区生活网络,居住质素不倒退,权益安排清晰可预期,过渡期不要无了期。
若以此为方向,特区政府在中央支持下统筹土地、房屋与社福资源,反而更有空间提出可落实的组合方案,例如以原区为优先提供替代资助出售单位,配合透明的优先序与可负担安排;为愿意跨区的家庭提供就学衔接、交通支援、长者医疗转介与社工跟进;并把过渡性住屋与租金支援、社区服务点、资讯协调整合起来,让居民最痛的等待与不确定尽量缩短。
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案,社会仍期待事故原因与制度改进有清晰交代。彻底调查与公开说明,对相关责任的依法追究,对消防安全、楼宇管理与跨部门协作的检讨,都是修补信任的重要部分。市民需要知道悲剧如何发生,更需要知道下一次如何避免。
宏福苑事件要修复的,终究不只是楼宇,而是生活的可预期与社区的安全感。若特区政府能在一国两制下坚守法治精神,依法施政而不失温度,在中央支持下更有效统筹资源、照顾民生,同时以清楚规则回应社会对公平的要求,受影响家庭便更有机会尽快走出阴影。人们真正盼望的,是长者可以安心覆诊,孩子可以如常上学,上班族不必长期奔波于临住与通勤之间,街坊互助能在原区延续,家中灯光可以再次稳定亮起。只要走到这一步,所谓制度成熟就不再抽象,而会化作人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安居乐业。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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