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香港安全带新规即将生效 市民应以理性态度看待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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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高松杰

2026年1月25日,香港《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条例》将正式生效,明确所有配备安全带的公共交通及商用车座位,乘客与司机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带,违例者最高可面临5,000港元罚款及三个月监禁。这一旨在强化出行安全的新规引发广泛热议,部分市民疑惑“巴士企位更危险,为何仅要求坐位系安全带”;但事实上,不仅香港,频繁迎来港人北上消费的深圳,乃至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均已出台类似的安全带强制佩戴规定,这些法例绝非网民所说的“扰民抢钱”,而是守护生命的安全底线,更彰显着城市文明的共同进步。

笔者认为新规并非仓促出台,而是基于扎实的安全数据与民意基础。香港运输署数据显示,过去三年香港涉及公共交通的交通事故达1,273起,造成23人死亡、1,867人受伤,其中35%的巴士伤者因未系安全带加重伤害程度。国际道路安全数据更直观印证其必要性:佩戴安全带能使正面碰撞事故死亡风险降低40%,严重伤害风险降低70%,是最有效的出行安全保障措施。

针对市民对企位安全的关切,九巴已作出回应——所有巴士均配备连续性扶手,乘客可全程握持保障平衡,而企位安装安全带因空间与运营实际存在技术不可行性。为配合新规落地,九巴近4,300辆巴士中,6成已实现全座位或上层全座位安全带覆盖,重点投放于快速公路线路,且自2018年起新购巴士均标配安全带,后续将持续推进车辆更新。同时,巴士公司将通过车厢广播、显示屏提示、车长专项培训等多重方式引导合规,形成全方位宣传矩阵。

笔者经常内港两地走,特别在粤港澳大湾区,出行多以高铁、地铁、巴士、网约车和的士(出租车)。其实,近年港人北上火热消费,他们必会知道,深圳早已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安全带管理制度,而广东省内的广州、佛山、东莞等多个城市,亦陆续将公共交通乘客佩戴安全带纳入法治化管理范畴,粤港两地法规虽细则有别,核心逻辑却高度一致。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乘客乘坐配备安全带的巴士、的士等交通工具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违例罚款500元,一般道路罚款200元;的士司机不仅需自身合规,还负有张贴提示、语音提醒乘客的义务,未履行将面临处罚,同时驾驶时前方可放置的移动电话等装置数量与尺寸受限,从源头防范分心驾驶风险。

广东其他城市的相关法规也大同小异,均以“保障乘客安全”为出发点,通过明确罚则约束出行行为。深圳及广东多城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实施强制佩戴安全带规定后,公共交通乘客安全带佩戴率大幅提升,交通事故伤亡率显著下降,足见法规对安全保障的实际成效。这种“乘客强制佩戴+司机责任绑定”的管理模式,与香港新规形成呼应,共同构建起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安全防护网。

有人将罚款与监禁视为“严苛约束”,实则误解法规的本质。无论是香港的梯度处罚机制(首次违例以教育警告为主),还是深圳及广东多城的分场景罚则,处罚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交通安全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责任,既需要政府通过立法划定底线,也需要运营企业完善硬件保障,更需要每一位市民主动配合。在香港,警方执法以宣传引导为初期重点,通过定点巡查与车内监控辅助监督;在深圳,“一盔一带”行动的推进让安全带佩戴成为出行自觉,这些实践都说明,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需要法规引导与观念转变的双向发力。

值得留意的是,任何新规落地初期,难免会与市民的既有出行习惯产生磨擦,笔者认为这既需要执法部门多一份谅解与耐心,给予市民适应与转变的空间,通过柔性执法、广泛宣传化解误解;也需要市民多一份理解与配合,主动学习规则、适应规则,认识到佩戴安全带不仅是遵守法律要求,更是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的必要举措。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粤港两地及广东多城安全带强制规定的推行,是城市文明进步的生动体现。当“系安全带”从可选的安全提示,转变为全民遵守的法律义务与行为自觉,背后是对生命权的敬畏与城市治理水平的提升。对于频繁往返粤港两地的市民而言,熟悉并遵守两地交通规则,既是避免处罚的务实选择,更是保障自身安全的责任担当——无论是香港的双层巴士,还是深圳的巡游出租车,抑或是广东其他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带都是抵御事故风险的“生命带”,其价值不应因出行地点的变化而打折。

新规落地难免需要适应期,但安全无小事,习惯成自然。希望市民以理性视角看待法规升级,主动养成佩戴安全带的出行习惯,让这一小小的动作成为守护自己与他人的自觉行动。粤港两地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共识与联动,终将推动大湾区形成更安全、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让每一次往返都安心无忧。

作者高松杰是“香港再出发”共同发起人,香港菁英会副主席,九龙城“家维关爱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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