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澧手记|香港城市规划“略为放宽”成功之道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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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黄仲澧

在香港的城市规划体系中,每幅土地的发展潜力—包括地积比率、建筑物高度及上盖面积等,均受法定图则规范。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发展密度与地区基建承载力及环境容量相匹配。值得一提的是,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设立了“略为放宽”机制(Minor Relaxation),容许业主或发展商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针对个别发展项目申请适度放宽这些限制。此机制并非对规划标准的否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为发展项目提供一定灵活性,以促进更优质的规划成果。

“略为放宽”机制的设立,源于城规会意识到僵化的规划标准未必能回应每幅土地的独特情况。其政策目标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回应社会需求变化。随着人口老化,长者护理、幼儿托管等社会设施需求上升;在房屋供应紧张下,政府亦需在规划上灵活调配。其次,解决地盘的特殊限制。部分用地存在先天制约,如地势起伏、邻近铁路结构、受道路噪音影响等。第三,鼓励优化设计。城规会希望透过放宽机制,引导发展商提供超越法定标准的规划改善,例如公共空间、行人连接、绿化及通风等配套,体现“以弹性换取质素”的核心精神。

回顾2025年就“略为放宽”发展限制的申请纪录,17宗成功个案可总结出四大致胜关键:

第一,紧扣政策方向:大部分成功案例均获政府明确政策支持,倘若申请亦能获得相关政策局认同,成功率将大为提高。

第二,提出具体规划优点:成功申请不仅追求“量”的提升,亦着重“质”的增进。当中包括土地用途优化、增加房屋供应、多元社福设施、公众休憩空间及通道、建筑后移及阶梯式高度拉阔视觉走廊/改善通风、完善行人连接、增加绿化及美化街景、保育珍贵树木等。

第三,确保技术可行性:申请人须递交全面技术评估,证明有关放宽不会为交通、环境、排污等造成不可接受影响。运输署、环保署、渠务署等部门的“不反对”意见极为关键;如涉及高潜在风险(如邻近危险品仓库的住宅),则需额外的定量风险评估以释除疑虑。这些技术要求正是确保发展与环境共存的重要防线。

第四,契合规划意向及地区特色:申请必须符合该用地的规划意向,同时与周边环境协调。无论是坟场用地的骨灰龛发展、住宅用地的房屋项目,抑或政府用地兴建社会设施,都必须与既定规划原意一致,放宽只是“锦上添花”,而非“另起炉灶”。

城规会审批“略为放宽”申请时,会依据以下五大考量:首先,政策支持度,申请是否获政府政策明确背书,高度支持者成功率显著;其次,规划优点价值,设计改善是否具体、具社会效益,以及是否属于“以优点换放宽”;第三,技术可行性,倚重专业部门审视结果;第四,环境相容性,密度、规模与周边关系、对景观及天际线的影响;第五,与过往先例是否一致。

“略为放宽”并非规划漏洞,而是经过周密设计的弹性安排。对申请人而言,关键在能否证明放宽方案能带来超越标准的公共利益和设计回报。对公众而言,此机制确保香港土地既能灵活回应社会所需,亦可持续优化生活环境。在土地资源有限的香港,“略为放宽”正是平衡适度发展与提升质量的重要工具。

作者黄仲澧是香港房地产及土地管理学会外部事务主席,打鼓岭乡事委员会顾,香港城市规划师学会会员,香港注册规划师,香港城市设计师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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