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澧手记|专属法例破瓶颈 北都发展提速增效
送澧手记|黄仲澧
北部都会区专属法例出台,属意料之内。一直以来,北都发展受现行规划及地政程序所限,而现有制度本身亦肩负保障城市公平和公义的角色。新法例则更具针对性,为新发展带来难得机遇,有助“拆墙松绑”,提升效率。
随着政府公布专属法例架构,北都在规划、土地、工程及产业运营三大范畴将全方位松绑,其中三大重点值得关注:
一、简化城市规划程序
新方案下,北都非保育用地的项目倡议人可透过规划许可,直接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或放宽发展标准,处理时间由最少九个月缩短至两个月,标志“提速提效”。临时用途批核年期由“市区五年/乡郊三年”统一延长至七年。以往内地企业欲落户试点,往往因临时用途期限过短而却步;新措施相信能提升市场信心,吸引更多企业作中小规模试点和投资。
二、加快收地及补偿流程
补偿纠纷个案须于六个月内提交土地审裁处判定,暂支款项如三个月内未获接受则停止计息,以减公帑开支。特别针对祖堂地,地政总署署长可直接向注册司理支付补偿,不再受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的掣肘,大大减少延误。同时,政府应加强了解现有营运者的处境;不少受影响商户,即使被收地,亦须自掏腰包搬迁及周转,如资金周转困难,甚至或需结业,值得当局审慎处理,协助平稳过渡。
三、便利跨境要素流动
先针对河套香港园区,订立附属法例落实“白名单”过桥出入境安排,便利创科人才、资金、物资(如生物样本)等跨境流动,巩固深港创科协作。同时考虑推展至更多口岸融合区,进一步提升区域协同。
若政府能加快推行地积比率转移政策,再配合专属法例,将为北都发展再添灵活性与效率。更重要的是,这不只是法例本身,而是产业政策、招商引资、行政简化等多项创新措施的组合拳。
建设速度提升,生活质素也可提早改善,无论是交通基建、社区设施,还是产业进驻、就业增加,均为香港注入新动能、助力更好融入国家发展蓝图。
政策关键,在于落实。专属法例让政府手头多一灵活工具,但同时要审慎监察,确保提速之余不损公众保障。执行得宜,这将成为北都发展的关键基石,助力香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以更高质量、更快速度,开启北部都会区的新篇章。
作者黄仲澧是香港房地产及土地管理学会外部事务主席,打鼓岭乡事委员会顾,香港城市规划师学会会员,香港注册规划师,香港城市设计师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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