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印度首宗被动安乐死的命题:当死亡不再是一段被延长的等待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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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冯广荣

2026年3月,印度最高法院作出一项看似迟来、却极具象征意义的裁决:容许一名已陷入持续植物人状态超过12年的男子,撤除临床辅助营养及其他维生治疗,并在缓和医疗照顾下自然死亡。这宗案件,被视为印度首宗真正被实际执行的被动安乐死。事件本身并不戏剧化,却精准地触及一个长期被社会回避的伦理核心:有时候,最令人承受不了的,并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死亡被长期缺席,却又无限期地延后。

被科技“困”住的生命

当事人Harish Rana于2013年因意外造成严重脑部损伤,自此陷入永久植物人状态。12、13年间,他没有任何有意义的互动能力,医学专业亦一致判定病况不可逆转。他并非依赖呼吸机存活,却需要透过胃造口接受“临床辅助营养及补水”才能勉力维持生理机能。

也正因如此,这宗案件在伦理上格外棘手:他不是濒死病人,而是一个理论上可以被医疗延续多年的人。问题不再只是“还能不能救命”,而是——是否仍有必要继续动用医疗技术,去支撑一段已不再发生任何人生经验的存在。

“安乐死”并不只有一种

在华文社会中,“安乐死”往往被视为一个单一而高度危险的概念,仿佛只要与“让人死亡”相关,其性质便完全相同。但在医疗伦理与法律讨论中,这个词其实涵盖了必须清楚区分的情况。

第一,是主动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指医护人员出于直接终结生命的目的,主动施用致命药物或措施。这类行为在多数司法管辖区仍属违法,也是争议最大的形式。第二,是被动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并非“做了什么导致死亡”,而是停止或不再提供某些维生医疗措施,让死亡依循原本病程自然出现,例如撤除呼吸机、停止洗肾,某些情况下也包括临床辅助营养与补水。第三,是撤除无效或徒然治疗(withdrawal of futile treatment)。从伦理精准度而言,这个说法往往更贴近实况。

焦点并不在死亡,而在于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某项医疗介入,是否仍能为病人带来任何与其人生相关、具意义的利益?当治疗只能延长生理运作,却无法恢复意识、感受,或通往任何可能的生活状态,医疗是否仍然合理,便成为无可回避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撤除治疗不等于放弃照顾。停止维生医疗的同时,医疗责任反而转向缓和医疗——减痛、舒适、陪伴与尊严,从未因此消失。

父母真正要的是停止等待

Harish Rana的父母,十多年来持续照顾一名不会醒来的儿子。这不是短期危机,而是一段没有清楚终点的照顾长跑。被动安乐死的请求,并非源于对死亡的渴望,而是一个更沉重、也更常被低估的需要:结束一段没有事件、不会推进的人生时间。在这类个案中,医疗不只是延长病人的生理存在,也同时延长了家人的等待、消耗与内疚。延命,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选项。

Harish Rana 并未留下任何生前意愿或预设照顾计划。在完全失去自主能力的情况下,决定权最终落在父母、医疗专业与法院之间,形成所谓的“替代判断”。这不是完美的制度,却反映了一个残酷现实:在许多社会里,“不谈死亡”仍是主流选择。于是,最困难的决定,往往只会在最疲累、最悲伤的时刻,交由家人与制度仓促承担。

让死亡不再被无限期延期

这宗印度案件的重要性,不在于鼓吹任何选择,而在于它迫使社会正视一个艰难命题:当医疗已无法再带人回到任何可能的生活状态,它是否仍有责任,无限期地对抗死亡?

又或者,医疗同样需要承认:有些时候,真正需要停止的,不是生命,而是医疗对时间的强行挽留。有时,尊严不是再多撑一天,而是允许一段早已停止发生的生命经验,完整而不再被拖延地完成。

作者冯广荣是东华学院人文学院高级讲师,美国死亡教育及辅导学会认可死亡学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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