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宏福苑失职链的教训——修例补齐消防漏洞,权责对等铲除顽疾

撰文: 01论坛
出版:更新:

来稿作者:高松杰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第十场听证会,首次有消防处代表出席作证,负责牌照及审批的助理处长姜世明披露的种种案情,令人触目惊心,更让全港市民看清这场悲剧背后的重重黑幕。从原物业管理公司“置邦”无牌擅自关闭消防泵总电掣,到两间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RFSIC)“宏泰”与“中华发展”相互卸责、公然作假,事件彻底暴露本港现行消防安全监管制度的顽瘴痼疾。笔者认为,姜世明提出的六大修例方向,正是根治行业乱象的对症下药,立法机关与社会各界应该支持,加快推动落实。

管理失职专业沦丧
双重失守酿成惨剧

听证会证供摆在眼前,宏福苑的悲剧从非单一环节出错,而是一条彻底崩坏的“失职链”。“置邦”作为物管公司,手握楼宇日常管理大权,其工程人员竟在无牌照、无审批的前提下,肆意关闭消防泵总电掣,姜世明斥之为“低级错误”、“极度严重疏忽”,实属轻判。更令人愤慨的是,此类物管绕过注册承办商、私自处置消防系统的行为,过去十余年间从未出现,完全是视法纪如无物、视居民生命如草芥。

两间持牌消防承办商的表现,更是将行业陋习与专业无知展露无遗。“宏泰”明知消防设施失灵、电源被关,却以“唔好教人做嘢”的歪理搪塞,刻意瞒报风险,全然不顾居民死活;“中华发展”更为恶劣,未做任何实地视察,便随意提交“消防装置关闭通知”,涉嫌虚假陈述,笔者完全认同姜世明的斥责,此等行为不仅违法,更是突破职业底线,直接剥夺了居民知晓风险、及时逃生的机会。

六大修例刀刀见骨
补齐漏洞势在必行

现行消防监管制度漏洞百出,才纵容了这一系列渎职违规行为,姜世明提出的六项修例建议,每一项都直指痛点,毫无妥协空间。

关闭消防装置须提前获消防处批准,彻底堵死物管、承办商随意截断消防系统的漏洞,杜绝肆意妄为;将物管公司列为消防设施法定责任人,彻底改变以往“责任归业主、权力归物管”的失衡局面,让权责真正对等,问责更有针对性;引入违规定额罚款,取代耗时费力的传票程序,强化即时震慑,杜绝违者侥幸心理。

废除“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RFSIC)永久牌照,实行定期续牌机制,淘汰行业内滥竽充数的劣质商户,提升整体专业水准;扩大消防处执法权限,赋予其进入处所、核查文件的法定权力,扫除监管盲区;大幅上调违规罚则,现时5万元的最高罚款,比起违规收益与生命代价,完全不值一提,唯有重罚才能让业者心存敬畏。

执行力度必须跟上
不让修例流于空文

独立委员会主席陆启康忧虑修例后消防处人手不足,这看似是现实难题,却绝不能成为阻碍安全改革的借口。每年六千宗消防装置关闭维修通知,若全数派员实地核查,人手压力固然存在,但人命关天,任何困难都要让位于公共安全。

笔者认为,港府须为消防处增拨资源、补充人手,强化执法队伍;消防处也要应善用科技手段,要求承办商上传带时间戳的现场影音资料,结合突击抽检,以科技辅助监管,用有限资源实现最大管控效果,坚决杜绝修例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亡羊补牢要动真格
血的教训不容忘却

宏福苑大火后,消防处开展楼宇检查、推行“红绿封条”、发布业界通函,种种补救举动虽值得肯定,但行政指引终究没有强制力,无法从根源杜绝悲剧。唯有推动修例,构建法律层面的问责体系,才能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笔者希望政府切莫迟疑,务必尽快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扫除一切改革阻碍,凝聚社会共识。这场大火的伤痛仍在蔓延,死伤者家属等待公道,全港市民期盼安居。唯有以雷霆手段推动修例,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主体,才能让教训化为制度屏障,彻底杜绝宏福苑式的悲剧再次上演。

作者高松杰是“香港再出发”共同发起人,香港菁英会副主席,九龙城“家维关爱队”成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论坛欢迎投稿。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自我简介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终编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