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协|两大堆填区今年饱和 急需跨境“转废为能”破局
来稿作者:黄家庆
香港正面临迫切的都市固体废物处理挑战,传统堆填模式已达严峻瓶颈。根据政府预测,新界东北及新界西堆填区预计将于2026年相继饱和;由于加上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政策一再延误,减废进程受阻,固体废物积压问题日益严重。尽管特区政府正积极发展“转废为能”设施(如I·PARK1及规划中的I·PARK2),惟相关基建成本高昂、建设周期长,短期内难以弥补处理缺口,更加剧了公共财政压力。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焚烧转能设施出现产能过剩,部分焚烧厂负荷率不足,甚至缺乏原料。
建立跨境废物资源化协作模式
在“香港处理能力不足、广东能源燃料短缺”的结构性错配下,区域协同成为具潜力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香港应研究将部分都市固体废物转化为“替代燃料”,输往广东省的焚烧转能设施,建立跨境废物资源化协作模式。透过支付闸门费(Gate fee)、发展区域能源利用、结合绿色金融及提升本地回收价值,有助香港纾缓短期废物处置压力,更可推动长远“零废堆填”及可持续发展目标。
以“闸门费”机制推动变废为宝
本港固体废物处理挑战的关键,在于高成本与低弹性的本地体系。单一转废为能设施造价往往涉及数百亿港元,建设周期逾十年,难以及时应对堆填区饱和问题。参考欧洲国家(如瑞典)发展成熟的“跨境废物能源化”模式,透过进口废物并收取“废物处置费”(Tipping fee),同时出售焚烧产生的能源,形成双重收益,既提升设施使用率,亦将废物转化为具经济价值的资源。
香港可借鉴相关经验,向产能充裕的大湾区城市(如深圳、珠海)支付处置费用,输出固体再生燃料及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燃料。此举具备三大政策意义:首先,将资本支出转化为营运开支,纾缓财政压力;其次,借助内地相对较低的土地及营运成本,降低整体处理开支;最后,为内地焚烧设施提供稳定燃料来源,提升其经济效益。
然而,现行内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进口(包括香港及澳门),构成制度障碍。特区政府应与中央相关部门协调,探讨将“替代燃料”重新界定为能源产品而非废物,并透过试点机制,逐步突破法规限制。
香港应发挥“绿色金融枢纽”功能
跨境废物协同不应局限于固体废物处理,而应提升至能源整合体系的战略高度。现时政策侧重于“减废与处置”,未充分涵盖焚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热能回收价值,资源利用率仍有提升空间。
国际经验显示,废物焚烧与区域能源供应具备高度结合的潜力。例如瑞典透过热电联产系统,将废物转化为电力与区域供能,使堆填处置率降至1%以下。针对亚热带气候的大湾区,此模式可转化为“区域供冷”与工业供汽系统。焚烧热能可用于工业园区供汽,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同时透过吸收式制冷技术转化为冷源,支援数据中心及商业区的冷却需求,形成由“废物处理、能源供应、城市服务”的循环闭环。
这既可提升转废为能设施的经济价值,更能推动大湾区低碳转型。特区政府应在政策层面将跨境转废为能协作纳入区域能源规划,而非视之为单一的环保应急措施。更重要的是,“跨境转废为能协作”的潜力亦延伸至金融与产业升级。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能够在跨境废物协同中发挥“绿色金融枢纽”的功能。
让固体废物成为区域资源
转废为能过程涉及碳排放与减排效益,具备产生“碳信用”与碳配额资产的潜力。若能有效与内地碳市场对接,香港可发展相关交易平台、绿色债券及融资工具,巩固其在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与此同时,本地回收体系仍有完善空间。现时香港固体废物分类及资源化程度有限,导致替代燃料品质偏低。参考外国经验,透过机械生物处理(MBT)及高效分类系统,可将固体废物转化为高热值燃料,从而显著提升焚烧发电效率。
特区政府应同步加强本地回收基建,包括扩展分类回收网络、发展燃料制备设施,以及提升公众参与与减废意识。此举既可提高出口燃料的经济价值,亦可确保香港保留一定程度的自主处理能力,避免过度依赖境外设施。面对堆填区即将饱和及财政压力加剧,香港必须突破“本地处理”的传统框架,探索更具弹性与区域协同的废物治理模式。“跨境转废为能协作”正是结合环境、经济与制度创新的契机。
透过建立闸门费机制、发展区域能源利用、结合绿色金融及强化本地回收,香港可逐步由“废物处理城市”转型为“资源循环枢纽”,既能即时纾缓废物处置压力,更可推动“无废湾区”及低碳发展目标。长远而言,一个成熟的跨境废物协同体系,将形成“香港收集、大湾区转化、能源回馈”的循环经济网络。届时,使固体废物不再是城市负担,而是宝贵的区域资源,并为香港巩固其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领导地位,为未来城市治理提供崭新模式。
作者黄家庆是香港青年协会青年研究中心“青年创研库”成员及属下《2026/27年度财政预算》建议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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