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点论政|怎么做才能让宏福苑灾民受惠?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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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点论政|刘仲恒医生

时代变了,也进步了。过去,政府与民众即使不必然对立,往往亦各自为政。然而,在科技、媒体、理念等进步推动下,双方互动开始超越昔日鸿沟。回馈机制、反思与对话的实践拉近了彼此距离,促进合作与责任共担。正因如此,施政过程多了“以情为先”的空间。当民众思考政府角色和施政措施时,所问的问题不再仅是“政府应该做什么”,而是“政府应该怎么做”。换言之,情、理、法兼备逐渐取代以往冰冷地依据法律的施政方式。

上月尾,政府宣布因应收集逾九成宏福苑宏志阁居民的初步意见,业主对加入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已取得高度共识。因此,若宏志阁四分之三或以上业主在6月30日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将业权售予政府,现时适用于宏福苑A至G座的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亦会开放予宏志阁。

在笔者看来,这安排很能体现何谓“情理法”兼备。首先,那场骇人大火夺去168条人命,不少宏志阁业主表示火灾后存有心理阴影,不想搬回原来住所。同时,亦有业主担心宏志阁物业价值大减,买卖手续将面对不少难以克服的困难。

大家本来属于同一屋苑,宏志阁虽未被大火损毁,但不少业主对日后必须面对的种种复杂问题,处理既耗时又充满不确定性,深表忧虑。这些问题包括难以估计何时可以搬回宏志阁居住,以及处理地契和大厦公契的修订。

另外,若搬回去住,亦要另行聘用承建商和管理公司,承担高昂维修费和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费等。从技术层面来看,宏志阁修葺工程复杂程度极高。现时该大厦约三分之二外墙尚未铺砌纸皮石,加上要开辟紧急车辆通道,以及重修消防系统、中央石油气、水电等设施,故今年内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和采购程序,以及相关保险安排的机会非常低。这意味着居民能回去住的计划,可能遥遥无期。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处理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确实要情、理、法兼备,亦必须“以情为先”,而这个处理原则应同时适用于宏志阁。毕竟,宏志阁业主火灾后存有心理阴影,担心难以处理种种复杂的后续管理维修问题,都是确实存在的困难。再者,火灾后居住环境和社区配套受损、物业价值大跌等,亦令宏志阁居民大为忧虑和困扰,同是不可忽略的考虑因素。

所以,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在考虑公平和平等之外,亦应明确认识到“以情为先”的重要性。

作者刘仲恒医生是香港全球专业青年倡议行动创始召集人,放射科专科医生,团结香港基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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