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铨|北都订立专属法例应保持弹性 加快审批程序减少工程影响
来稿作者:谢伟铨
发展局正为加快北部都会区发展订立专属法例进行公众咨询。笔者同意及支持政府提出的六个指明范畴,便捷发展及工程进度,同时就加快审批程序、加强部门协调,以及减少相关工程进行的阻碍及对市民的影响提出若干优化建议。
缩短规划审批
加快发放补偿
在规划地政方面,笔者支持北都内的非保育地带大幅缩短改变用途、放宽发展参数或要求提出规划许可申请的审批时间,亦同意容许较长临时用途至最多七年。相关政府部门应为城规会的把关工作提供适切协助,并为相关申请者积极提供意见和适切协助。
政府就须支付的补偿额设立六个月的限期,且将不会在限期届满后继续孳生利息。关于祖堂地,即使未获祖堂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仍可支付补偿金额。一方面可加快发放补偿金,同时亦更好集中资源在北都实质的发展,减低需要支付的利息。
建跨部门小组
简化行政审批
为加快工程进度,屋宇署审批以“质素为本”而非情况是否特殊,引入优质技术、材料,同时确保建筑物结构仍然安全及稳定的做法值得肯定。此外,在专属法例中应包含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拟(BIM)图则审批,以及加强空间数据协助推行,为北都规划、发展和营运提供高效率的基础设施数据。
政府应成立“跨部门项目审批协调小组”,以加快及简化行政审批,并设立明确的时限及KPI,避免部门各自为政。笔者支持简化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程序及要求,有效期延至一年。就居民而言,简化后噪音管制标准维持不变;就申请人而言,则可更灵活调配施工细节,例如采用的设备及施工时间。
优化基建流程
兼顾环境保育
为使北都的工程流畅进行,长远可建设“共同公用设施管道”,用作放置各种公用设施。公用事业机构可通过共用出入通道直接前往管道内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工程,令相关工程无需开掘道路,从而大大减少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及对公众和道路使用者的不便。同时,笔者亦建议现阶段可先行检视并简化挖掘许可证申请的整体流程,探讨适度放宽现行限制。此外,公用设施工程的咨询过程,以“公告制”取代逐家逐户征询,由政府以公告形式通知受影响的人士,减少不必要的延误。设立一个专责机构,担当仲裁者的角色,以及时处理缺乏充分理据或尚未解决的反对意见。
北都建设固然事关香港未来发展,但不应以牺牲环境保育作代价。政府在过程中持续强调环境保育的重要性,包括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的维护和优化,维持严格审批。亦建议政府成立跨部门保育小组,定期检视及收集专家、持份者意见。
发行北都债券
保持法例弹性
而因应北都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政府可以研究发行“北都债券”或其他基建融资工具,吸引本地及国际长线资金参与香港未来发展。另一方面,北都如要成为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及人才聚集地,除土地及基建外,亦需要完善的生活配套,提供适切诱因及便捷。政府应同步规划医疗、教育、交通、文化、康乐及社区服务设施,并加强与深圳及大湾区其他城市的生活圈衔接。
总括而言,北部都会区建设将横跨十至二十年,期间政府和社会需要因应经济和社会变化、参与企业和其他用家的需要等,迅速引入或调整措施。政府在订立北都专属法例时,应保持弹性,以便未来将实践经验应用于其他香港区域。同时,专属法例的细节应尽早向立法会披露,并持续收集公众意见,以加快法案审批的时序,及提升跨部门的协作。
作者谢伟铨是测量师,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前会长,第七届香港立法会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功能界别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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