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言真|“原址重建”路不通 政府方案是出路 业主勿再蹉跎
来稿作者:裘言真
特区政府早前根据大埔宏福苑各业主的主流意向,提出合理的业权收购方案,并向全体业主发出“收购建议信件”,有序推进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日前,部分业主率先到访乐富房委会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可供选购的居屋项目详情;政府跨部门“解说专队”亦有陪同部分业主,实地考察两个新屋苑外围,认识周边的生活环境和社区配套。自公布收购方案以来,政府一直密切跟进业主们的需要,收购价亦较市价高出三分之一,各业主实在不应蹉跎,立即行动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可以尽快重回正轨。
由政府收购业权是主流意见
观乎近日的媒体报道,不少都引述宏福苑居民表示“有信心(达到75%门槛),我的朋友都很支持‘特设销售计划’”、“如果过几年想出售宏志阁单位,可能也卖不出去,所以我坚决要卖的”、“应该都是倾向‘楼换楼’,这是最简单的一个办法”……居民到访房委会客户服务中心后的真实心声,最具说服力,也最能说明实况。事实上,出售业权予政府,一直都是宏福苑业主间的主流意见,政府今年年初透过“一户一社工”收集受影响业主对不同长远居住安排的初步意愿,最终收到1,975户(占超过99%)业主提交的意见。结果显示,超过七成(约74%、1,458户)表示会考虑接受政府向他们收购业权。
为了满足宏福苑业主的需要和体现“以情为先”的方针,政府提出的收购方案可谓非常优厚:未补地价的单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补地价的单位,每平方呎10,500元,都较香港测量师学会根据宏福苑灾前市场成交价估算高出约三分之一。另外,方案除了适用于七座受灾楼宇,亦适用于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条件是在6月30日或之前,有75%或以上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
多元配套助业主置业安居
此外,政府除了出价可观外,亦向宏福苑业主提供极具弹性的特别选项:业主可向政府出售业权,待收取收购金额后自行用于长远居住安排;业主亦可选择先收取现金,然后透过政府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特设销售计划”,购买新居屋或绿置居项目的单位,可选择的屋苑包括:九龙湾、启德、观塘、将军澳、锦田、屏山、东涌和大埔等地区的房屋项目,选址优质,各适其适。另外,为了协助部分并不想处理大量金钱的业主,政府亦提供“楼换楼”选项,让业主们购买指定的资助单位,并按“多除少补”方式处理差额。
随着6月30日这个宏福苑业主出售业权的首个重要日期将至,近日网上网下有愈来愈多重提“原址重建”的“报道”。然而,所谓的“原址重建”,由始至终都不是切实可行的建议,政府和专家们已先后多次解释,“原址重建”需时过长,而且法律上是否可行亦成疑问,在法律和工程层面“双不通”下,绝不是刻下可行的方案。
“原址重建”从法律及工程角度均不可行
从法律角度看,宏福苑的公契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订立,完全没有列明重建的条款。测量师学会会长温伟明早已明确指出,要启动重建,必须取得全体100%业主的同意,单是这一点已是“不可能的任务”。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前会长郑玉琴亦解释,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宏福苑面临“无法重建、无法正常管理、无法厘清公用部分责任”的“三无”困局。
至于工程层面,政府早前表示“原址重建”需时可能长达9至10年,最早也要到2035或2036年才能入伙,各项工程环环相扣,时间难以大幅压缩。香港工程师学会前会长、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前主席黄泽恩亦指出,原址重建不符合居民希望尽快解决住屋问题的需求,加上如建筑设计等需要讨论和咨询,过程复杂,更难免会产生争议。
把握机会作出最明智选择
笔者深信,绝大部分宏福苑业主都希望尽快解决业权的相关问题,展开安居、安家的个人生活新篇章。为了达成绝大部分宏福苑业主的心愿,除了特区政府,社会各界对宏福苑业主的支援其实从未停止;为减轻业主相关法律开支,东华三院亦特别从“大埔宏福苑事故爱心捐款”拨出港币1,000万元,并正式委托“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及“国际青年法律交流联会”三个律师团队为有需要的业主处理买卖协议及转让手续的法律开支,查询数字早已突破1,000宗,显示居民对法律支援的需求殷切。
政府提出的收购方案,在法、在情、在理,无疑都是值得宏福苑业主接纳的方案,业主们不可轻信那些不负责任地呼吁他们坚持“原址重建”的靡靡之音。业主们和他们的家人,永远都是今次事件中最直接受影响的一群,既然政府的收购方案合理,“原址重建”又只是遥不可及的海市蜃楼,业主们应把握在6月30日前、以最理性的态度,作出最有利自己未来的理智选择。
作者笔名裘言真,是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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