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九龙城|旧楼维修乱象折磨业主 不同部门勿再各自为政
来稿作者:黄文港
土瓜湾区内旧楼林立,单单在“十三街”范围内已有80多座超过60年楼龄的唐楼。楼龄高,变相毛病亦多,政府各部门分别有不同维修命令发至业主和法团,并需要及时妥善处理。但旧式大厦问题甚多,处理维修命令可是困难之事。
跨部门合作存问题
以大厦公用地方维修为例,屋宇署有不少有关大厦公用地方维修命令需要法团筹组及处理,但很多时候因各部门之间缺乏资讯互通,导致每个命令完成后接着又需要处理另一个命令,加上难以集资,令法团及大厦业主十分苦恼。
举例,屋宇署委派顾问及工程公司于大厦公用地方维修及修葺完成及拆棚后,屋宇署在相隔不久后发信通知需要在大厦其中一个天井安装排烟窗,当中需要搭棚处理。法团曾向屋宇署查询,为何不在大维修时一并处理。但署方回复指由于部门不同,故不能一并处理。
工程质素惹人诟病
就算屋宇署就“三无大厦”及难以集资的法团委派顾问及工程公司到大厦进行大厦公用地方维修,但工程质素则惹人诟病,不少工人在大厦公众位置放置工具,例如梯间、走廊、楼梯底等等,万一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有工友自己是四判工人,这种多重外判方式,令业主们难以有效监管工程质素及进度。
再者,工程质素方面。虽法团已经自行跟进工程进度,但施工质素实属参差,大厦室内外墙所钻过的洞口没有修补。经法团主动向工程公司沟通后,工程人员只用玻璃胶求其填好,没有完全填满。在下雨天时严重入水,导致多个单位受影响,事后亦是法团自行处理相关洞口。
资讯互通亟待改善
就大厦公用维修命令,笔者认为屋宇署可与各部门之间将资讯互通,在屋宇署委派顾问及工程公司进场进行大厦公用地方维修时,可以同步处理不同其他公众命令,再计算在之后的帐单内并容许有关项目纳入市建局相关资助中。
以及成立相关法定联合部门(如渗水办)或法定机构“大厦管理维修局”,让各部门就大厦维修共同在该部门处理及互通资讯,同时将部分程序由市建局及其他单位集中至新部门,例如工程招标、工程监管及工程个案委派等等。让政府更有效处理及监管大厦维修工程,市民能够安心的改善居住环境。
作者黄文港是九龙城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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