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珊|欧洲议会又玩人权话术 香港回以亮眼法治成绩
来稿作者:杨莉珊
欧洲议会一份所谓“欧中政治关系报告”,在香港部分重弹老调:失实指控、偏颇叙述、要求释放被定罪人士、质疑国安法律、顺带给特区法治和人权重判一卷。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这次的反应毫不意外——坚决反对、严厉谴责、促请停止干涉。但如果把这场交锋只看成外交口水战,就小看了它背后的真正命题:香港的法治,到底由谁定义?香港的繁荣稳定,到底靠什么支撑?答案其实不复杂:靠法律,不靠布鲁塞尔的决议;靠法庭,不靠政治口号;靠“一国两制”底下的制度运行,不靠外部势力的指手画脚。
释放被定罪人士经不起法治检验
最刺眼的那句话,恰恰最经不起法治检验。这份报告最不能接受的地方,不是批评本身,而是要求释放“多名被定罪人士”。立法会说得直白:这是将政治凌驾法庭裁决,是对司法独立的政治施压,是对法治的践踏。
任何一个正常法律体系都守一条底线:法院判了,就得服。疑罪从无、辩护权、上诉机制、公开审讯,这些程序保障香港都有,而且正是香港法治的骄傲。欧洲议会若真关心人权,应先问:被告人有没有律师?有没有公开审理?有没有上诉?检控是不是按证据和法律?特区政府讲得很清楚,执法按证据,检控按《检控守则》,法官按法律,和当事人的职业、背景、政治立场无关。
欧洲议会一边口口声声讲法治,一边要求特区放过已被法庭定罪的人,这不是护人权,是把人权当通行证。更讽刺的是,欧洲国家自己都有国安法,都抓颠覆、都罚恐怖融资、都管间谍活动,怎么轮到香港依法办案,就成了“打压迫害”?这种双重标准,连逻辑都站不住。
欧洲议会叙述里最固定的套路,是把《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描成“自由杀手”。但事实摆在那:国安法实施前,香港经历过什么,市民记得比议员清楚——街头纵火、瘫痪交通、围堵立法会、污名化警队、年轻人被推上街头、营商环境天天挨惊。那不是民主,那是失序;那不是自由,那是谁声音大谁有理的丛林。
香港依旧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
国安法一来,分水岭出现了。由乱到治,不是修辞,是生活经验。市民敢夜归,商户敢开门,资本敢做中长期部署。奉公守法的人,原来怎么活,现在还怎么活;想搞分裂、想颠覆政权、想勾结外部势力的人,才需要怕。
特区政府这次重申的那句很关键: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国安法第四条本身就写明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不是二选一。把国安和自由对立起来,是西方报告最省事的叙事,也是最有意的误解。
香港继续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世界竞争力排第二,国际金融中心稳居三甲,2025年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全球第一,跨境财富管理升到世界第一。钱是最怕乱的东西。家族办公室、国际投行、跨国企业法务、会计师行,不是靠情怀留下来,是靠合同可执行、资产可保护、争议可仲裁、规则可预期。如果国安法律真把香港变成“恐惧城市”,这些机构早用脚投票了。没走,反而加码,说明国际资本认的仍是香港的法治内核,而不是欧洲议会报告里的形容词。
法治指数方面是同样的。香港在《2025年法治指数》整体排名维持高位,继续领先于动辄无理批评香港的美西方国家。这话刺耳,但点出一个真相:法治不是谁喊人权喊得响,而是法院独立公正、警员用武有指引、检控讲证据、裁判可覆核。
香港自信来源是司法公开
主权问题没有商量余地,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这不是挡箭牌,是国际法上的主权事实。香港回归后,治理依据是宪法和基本法,不是《中英联合声明》,更不是欧洲议会的议程设置。可惜欧方报告每次都把“价值观”做成豁免权,自己国安立法越收越紧,对香港却要求门户大开,这种姿态注定越说越虚。
中方和特区也不是闭门挨骂,回应逻辑一直清楚:你讲事实,我们欢迎;你讲证据,我们出庭;你拿制裁吓人,我们嗤之以鼻。维护国家安全是宪制责任,不是谈判筹码,不会因所谓制裁缩半步。
香港自信的来源,恰恰是司法公开。法官写判词,律师交叉盘问,媒体旁听,刑期说理,上诉庭改判或发回重审,全套都在阳光下。黎智英、黄之锋、“支联会”相关案件,特区政府讲得明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判公开透明、被告权利有保障。
这才是最有力的回击。你质疑,我就摊开卷宗、法庭记录、适用法律、量刑理由。怕见的不是法治,是暗箱。欧洲议会若真有底气,就该少发决议,多读判决书。
欧洲议会不应无理干预香港
这场风波归根到底,是两种逻辑撞车。欧方逻辑是:我不同意你的国安边界,就用报告、决议、制裁威胁来压你回头。特区逻辑是:国家安全是底线,司法独立是程序,繁荣稳定是结果,三者不矛盾,但顺序不能乱——没有安全,自由和资本都是风中烛。
香港从来不是怕被批评。作为国际城市,被评头论足是本分。但批评得分两种:一种指着具体案件、具体条文、具体程序,这种批评逼着自己把制度磨得更亮;另一种是预设立场、忽略事实、拿释放定罪者当政治筹码,这种“批评”本质不是监督,是干预。
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这次严厉谴责,立场没错。但比谴责更重要的,是继续把事情做实:国安案件经得起上诉审,检控经得起披露,法院经得起比较,营商环境经得起资金选择。只要这四条站得住,欧洲议会年年出报告,也改变不了香港行稳致远的底盘。
所以面对欧洲议会的失实偏颇,不必只停留在“谴责”二字。把法庭打开,把资料摊开,把国安法律和权利保障讲透,把“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日常现实摆出来,比任何外交辞令都重。
香港不需要外来裁判。它只需要把自己的法治继续当回事,把国家安全当回事,把市民走路不怕、开店不慌、开庭不服可以上诉,当成这座城最普通的尊严。谁尊重这套尊严,谁才是真的关心香港。谁只想拿香港当对华谈判的道具,谁就注定被这座城市甩在身后。
作者杨莉珊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香港(地区)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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