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学校礼堂借给艺团 学生就能走进艺术?
来稿作者:卢施予
政府于2024年推行“艺团借用学校场地试验计划”,以先导形式在课余时间开放部分学校礼堂及多用途活动室,供非牟利艺团租作即将正式演出的彩排之用。计划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与教育局协作;自2025/2026学年起进一步优化,开放时段由周末及学校假期,延伸至平日课后及暑假。2026/2027学年第二期(2027年2月至8月)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分。
学校礼堂转化为文化基建
这些都是已公布的安排,不是推测。计划的政策意图写得很清楚:一方面支援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让艺团有较稳定的排练空间;另一方面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艺术创作,加强艺术教育。申请资格亦写明:艺团须为非牟利;场地只可作排练、不得举行表演或牟利活动;若能为学校学生安排免费观赏总彩排/演出/预演,或举办与艺术及中华文化相关的讲座、工作坊,可获优先考虑。参与学校每节三小时获4,500元津贴,全年上限45,000元;津贴除可支付开放场地的额外开支外,亦可用于校本艺术教育活动。
值得肯定的是,学校本来就坐落社区,礼堂在放学后往往空着;把空档变成艺团可负担的排练条件,方向正确。对不少中小型艺团而言,商用排练室租金与档期压力,长期限制创作节奏。学校场地若能稳定开放,等于把公共教育设施转成文化基建的一环。
艺术教育切莫沦为场地租借
可是,申请截止前最容易被略过的问题也跟着出现:开放场地之后,学生有没有真正被算进去?优先考虑条款写在纸上,并不自动等于每个档期都会有学生看见一场总彩、听一场讲座、摸到一次创作过程。学校决定是否接受配对、艺团是否承诺学生接触、配对结果在12月才通知——这一整条链若只以“成功租出多少节”交代,计划便容易变成场地租借管理,而艺术教育仍停在政策语言。
我在教育与文化工作中愈来愈觉得,年轻人记得的往往不是“校内曾有艺团来过”,而是那一晚礼堂门开着、自己有没有被邀请进去看一眼、问一句、被认真对待一次。制度若只回答“我们借出了场地”,却回避“学生怎样学得着”,礼堂仍可以很忙,课室里的艺术教育却未必被点亮。
为学生接触设立核实机制
因此,在第二期申请截止与稍后配对结果公布之前,有几件事值得康文署、教育局、参与学校与申请艺团同步想清楚。以下都是建议,不是现已强制的程序。
第一,配对与覆核宜把“学生接触”写成可核实的最低交付,而不只是申请表上的勾选。获优先考虑的艺团,宜在确认档期时交代:会否安排免费总彩/预演名额、讲座或工作坊的大致时段、对象年级与人数上限,以及学校如何通知学生与家长。不要求每场都变成大型公开演出——计划本来禁止在校内举行表演——但最低限度应让“优先”对应到看得见的学生参与,而不是一句空泛承诺。
第二,学校使用津贴时,宜预留一部分直接用于学生接触艺术的安排,并在校本纪录中分开写清。通告已允许津贴用于额外艺术活动、比赛资助或教学资源;若全年十节上限都只用来支付电费、保安与清洁,而未留下任何学生可参与的延伸活动,则“推动艺术教育”仍停留在文件。即使规模很小——一节课后观摩、一次创作对谈——也比单纯完成租借流程更接近政策原意。
第三,参与学校名单与设施资料宜持续以学生可读、家长可懂的方式公开,而不只方便艺团填表。康文署网页已列出参与学校及开放设施(资料于2026年9月21日更新);下一步可考虑要求或鼓励学校在校网、通告或艺术学习领域简介中,简述本学年是否参与计划、学生可能有哪些接触机会。否则,场地在社区地图上可见,对坐在同一幢校舍里的学生却仍像“别人的事”。
第四,检讨计划成效时,宜同时看见“租出节数”与“学生接触是否发生”。前者易数、后者较难,但不能因此只报前者。在不涉个人敏感资料的前提下,可整理简单、可核实的描述:有多少档期兑现了总彩/讲座/工作坊、大约惠及多少学生、学校是否用津贴办过延伸艺术活动。这些不是用来排名,而是帮助下一轮申请者与政策检讨,分辨“场地被用了”与“艺术教育被推进了”。
勿以租借数字衡量政策成效
这些建议不是否定计划的价值,也不是要求每所学校都变成小型剧院。试验计划难得之处,在于它承认学校场地可以同时服务教育与文化生态,并把学生视野写进优先条件。接下来的考验,是截止日之后的配对与执行,会否让那扇礼堂门,对学生也开一条看得见的缝。
10月30日之后,申请表会收起来,处理大约需要两个月。我希望稍后被谈论的,不只是又多租出了多少节礼堂,而是有没有更多普通学校的学生,因为这些公共安排,第一次在自己校园里,认真看见一场排练如何长成作品、一个艺团如何与空间相处、艺术原来可以离自己这么近。场地可以借出;若同时让学生看得见下一步,那才是这项试验真正站得住的地方。
作者卢施予是香港教育及文化工作者,现任国际学校学术主任,长期关注课程发展、青年培育、艺术教育及公共文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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