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广东揭阳4少年虐杀狗未成年无法可罚?全球网民声援促立法
近日广东揭阳4名少年残忍虐杀母狗旺旺与幼犬的案件令无数人心碎。这起悲剧不仅引发了两岸三地甚至国际舆论的高度关注,海内外网民纷纷募资宣传,只为让事件被更多人看见。
愤怒的舆论声中,许多人探讨“未成年人成为施暴者法律的惩戒边界究竟在哪?”,而更多更多的人想问,“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内地依然没有一部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
广东揭阳4少年残忍虐狗 两岸三地网民、艺人接力声援
回顾事件,此前网络上流传一段影片显示,广东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4名少年拿著长棍不停击打母狗,又用棍棒一一戳死幼犬,还泼撒疑似汽油的液体将母狗烧死。
6月30日,当地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已督促涉事人员家长落实监护责任,4名少年均未满14周岁,已送专门学校教育。
但这样的惩处对比母狗旺旺和幼犬痛苦的死亡,让内地网民愤怒。艺人杜江和许多内地品牌相继发文,希望事件能成为推动内地动物保护立法的力量,但却不断遭到社交平台删文。台湾艺人陈乔恩在微博发文,但文章也遭删除。香港艺人则有马浚伟、袁文杰和王晶等相继声援,并呼吁出台动物保护法,让悲剧不再重演。
在今年6月重庆山姆打包哥虐狗事件中,不仅附近市民在带头抵制,当地也有持续发布通告,和揭阳官方的态度形成显著差异:至今只有一纸通告,再无后续。许多人疑问,涉事少年送到了什么样的专门学校,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讯息的不透明让网民的怒火持续延烧,纷纷开始抵制揭阳的企业电商,组织更多宣传活动希望能为旺旺发声。
香港网络安全专家、动物守护义工赖灼东是其中一名热心参与声援揭阳旺旺案的港人。7月13日,他在铜锣湾街头摆放手写立牌声援,吸引不少途人驻足关注,亦有人主动向他了解旺旺的遭遇。
赖灼东接受《香港01》访问时称,事件反映出教育与家长管教的严重缺位。赖灼东指出,学生理应在学校与家庭中接受过“爱护生命”的教育,然而这4名学生的行为却令人发指,他们手持汽油和打火机,用手机直播虐待动物的过程,画面中对生命完全没有丝毫尊重,其严重程度早已远远超出了常人所能接受的底线。
赖灼东提到,“原来可以用一个所谓‘14岁以下’的角色,就可以不需要承担任何刑责”,并质疑若法律与社会持续以年龄为由予以纵容,是否等同于将这种残忍行径视为“小童的玩乐”?他担心,如果任由这种风气发展下去,未来只会有更多生命遭到肆意虐待与糟蹋。
他还指出,农村往往是欺凌、侵害等治安事件高发的地方,既然内地的无人机技术已经如此发达,就应该广泛应用于农村的治安侦查,透过密集的空中巡逻,弥补人手不足。针对虐待动物事件,他直言,执法决心与专业人手培训至关重要。面对要24小时在现场把守的现实困难,同样可以利用机械狗及无人机协同巡逻。
赖灼东介绍,只要无人机或机械狗侦察到虐杀动物或罪案发生时,系统就能实时传输影像并立即报警,甚至可现场喷洒水雾或防暴防御物质,在警方赶到前“暂时阻止罪案持续扩大”。
《香港01》也找到第一波将广东揭阳旺旺案传上网的内地动物义工小迁。小迁指出,最开始发影片给她的人现在已经无法联系上。但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小迁表示,旺旺的遭遇和母爱,让许多人非常不舍和共情:“她即便是被这几个小孩这样暴力对待,甚至已经被火焚烧,始终还是在小狗崽活动的区域没有离开。其实人们之前看到那个视频,比如说小狗可能被栓住了或怎么样,但是她著火的时候,一定是没有被栓住的,她是可以跑走的。所以这个事情是太触动人了。”
事件目前已经得到国际关注,国际动物保护组织(OIPA)也发声明称已经寄出正式信件给中国当局,希望有一部强力的动物保护法律、阻止网络虐待动物的举措和有效预防虐待动物的措施。
此外美国动物保护组织也称,中国急需一部反对残酷对待动物的法律声明。旺旺事件点燃全球怒火,而直到现在仍有无数的网民在接力写信、募资买广告墙和连署中。
未满14岁少年犯真的无法可罚?
今年2月《香港01》曾披露,14岁的港中学生成为虐猫群组的军师,而此次犯案的少年未满14岁,在内地缺乏动物保护法的情况下,更是无法可罚。
长期关注动物权益的赖嘉敏律师也称,对于少年,司法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她强调,并非这些未成年犯就不须承担任何责任。另外,内地法律考量的是公共秩序,不是动物生命权,也是一个关键:“它现在也都只是纯粹讲公共秩序,而不是在说一个动物的生命权。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他去虐待动物,没有引起群众的围观或者社会的恐慌,在现行的法律里,其实没法去追究。”
针对少年犯如何在惩罚吓阻跟教育挽救中取得平衡,赖嘉敏律师认为监护人也不能规避责任:“就算他未满十四岁,我不能去行政拘留他,但基本的道歉,或者监护人去做出的对社会的贡献回馈服务、或者监护人的问责等等,其实都是在表现对这件事有没有一个承担。”
赖嘉敏分析,在此次事件上,首先4名少年要做一个专业的心理评估,看看他们在价值观、同理心或者生命教育上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同时,少年和家长都需要向公众道歉,承认自己带来了伤害;最后,4名少年也需要做一些社会服务,学习怎么对待猫狗。
中国曾有人提议立动物保护法?“退无可退”仍不了了之?
此次广东揭阳旺旺的事件,再次让中国内地缺乏一部动物保护法的现况得到关注。
事实上,每年全国两会,总会有代表提出动物保护相关建议,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到今年已经是第八年建议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翻查网络资料,2020年中国农业部曾就全国人大提案制定《反对虐待动物法》或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回函。
当时农业部的回函写道,在社会生活中,虐待动物只是极少数现象,更多公民与动物是和谐相处的,针对这种很少的违背道德行为,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
因此许多动物义工则决定退一步,从保障猫狗这些“伴侣动物”并采城市试点方式推行。
今年4月福建省三明市突然发布《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给予许多人一线曙光。
这部草案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将狗猫狗定义为“伴侣动物”即出于陪伴精神慰藉等非经济目的伴侣动物,更明确禁止虐待遗弃伴侣动物,但这部全中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草案,公开发布20多天后悄然下线。
此外,今年深圳市人大代表律师郭丽,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也提交《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条例的建议》,不过也未有下文。
值得关注的是香港爱护动物协会(SPCA)近期在关注揭阳旺旺案时,因声明中提到向香港警方举报要求移除旺旺被虐待的影片,而深陷舆论漩涡。
《香港01》则关注到该份声明中提及,目前爱协正和内地组织合作研究在某些城市制定伴侣动物保护条例的可能性。记者就此事向爱协查询,但至今未收到回复。
若内地部分城市能因揭阳旺旺案开始推动伴侣动物保护条例,赖嘉敏律师表示乐观其成:“因为内地现在其实没有一条关于防止残酷对待的条例,也就是和香港有些不同,所以如果内地能够成立,譬如说伴侣动物保护条例,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向。”
她建议,伴侣动物保护条例中应界定虐待行为可能不只是带来身体伤害,也包括精神痛苦;其次要厘清宠物主人的责任,例如登记、绝育、妥善照顾等;最后,可以设立兽医和相关专业人士的强制举报系统,遇到虐待案件时,相关人士可以报案处理。
内地猫义工小迁则回顾争取动物保护法的历程:从期待一部完整的有强制性的全国法律,到一步步退让,现在的他们仍在等待。他指出,最开始大家想推动动物保护法的出台,但被回复称虐待动物属于个案,所以只能退一步要求希望不要对动物施加额外的伤害。在互联网上,虐待动物的事件越来越频繁,故而他们更加急切地期待能够出台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
今年3月《香港01》曾采访香港女生sophia在内地救猫的故事。Sophia曾说,没有动物保护法下,在内地做动物救援如每日走入地狱,动物义工只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对抗法律的真空:“我们一个这么大的国家,其实在世界上都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国家啦,那为什么会在这方面有这么严重的缺失和漏洞呢?我有时去外国都听到些外国人问我,为什么在中国内地会有人这样对待小动物没有任何惩罚的?”
有部分内地网民会声称“我是人,猫狗权不能高于人权”,并以此为由反对动物保护法,成为目前中国立法上的一股阻力。动物义工小迁则认为,就算以人的平等权来考量,都应该推动动物保护的立法:“它不是说猫狗权高于人权,也不是动物权高于人权,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平等,善良的人需要一个平等。我的内心受到了伤害,大多数人的内心受到了伤害,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我们的公序良俗受到了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