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被控性侵及搓女粉丝胸 一审判决出炉未能充分举证判无罪
撰文: 胡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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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陈宣裕(NONO)早年因涉#metoo案,他涉嫌7次性侵及猥亵等罪,但士林地院仅认定他犯1次强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6月。根据法院判决及相关法律程序,案件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士林地检署与NONO分别上诉,台湾高院上4月23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ONO被指控曾性侵多名女性。(fb@NONO 陈宣裕)
因MeToo运动而多人站出指控NONO
NONO最早于2023年间被起诉,士林地检署指控其曾于2011年至2013年间,分别涉及在按摩会馆及车内性侵和猥亵两名被害女子(简称A女与B女)的事件。根据检方调查,NONO在一次按摩服务中,违反A女意愿突然露出生殖器官,并压在美容床上进行性侵。而在另一案件中,则被指控于搭载B女外出时,B女一上车坐在副驾驶座就进行强吻并徒手揉搓胸部,NONO强制猥亵B女。然而,士林地检署最初对其相关指控作出不起诉处分。但随著2023年MeToo运动的席卷,多名受害女子陆续站出指控,A女及B女也鼓起勇气详述自身遭受侵犯的过程,使旧案得以重新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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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驳回士林地检署与NONO的上诉
回顾更早之前,NONO曾被士林地检署指控7次性侵与猥亵,但经法院审理后,仅认定其于2011年间企图性侵另一位女性的强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并被判2年6月徒刑。检察官对其他指控未能充分举证,因此法官最终判决3次强制性交、1次强制性交未遂及2次强制猥亵无罪。今年4月23日,高院驳回了包含士林地检署与NONO提出的上诉案,维持原判。
NONO(IG@no_no_0321)